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农业技术推广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时间:2021-01-11
来源:
作者: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三部规章:
一、《合肥市农业技术推广办法》(市政府令第42号)
二、《合肥市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8号)
三、《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 白海涛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0-10/30/595_3263759.html
上一篇: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 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