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预防在先化解在早!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这样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

时间:2024-04-10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作为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内蒙古的和谐稳定,关系着国家安全稳定大局。内蒙古司法行政系统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内蒙古实践。

  立足预防在前,推动“源头管控+联防联治”,构建前端化解机制

  在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准确把握角色定位,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起底存量矛盾、动态排查增量矛盾、集中攻坚化解突出风险,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专项行动排查在前。坚持日常排查、集中排查、条块排查相结合,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分析月报告制度,实行嘎查村(社区)每周、苏木乡镇(街道)每半月、旗县(市、区)每月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制度,开展“促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服务基层社会平安建设”等专项行动,近3年排查纠纷8.5万余次,调解纠纷44.5万余件,成功率98.8%,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发动群众预警在前。建立矛盾纠纷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风险传导链条的梳理和主要风险指标的监测,组织网格管理员、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等群防群治力量,调处土地草牧场承包、邻里关系等领域矛盾纠纷6万余件。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1800余名机关干部下社区、进网格、入乡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鄂尔多斯创新“三分吸附法”,推行“即知即调”“分流分调”“联管联调”机制,科学构建旗镇村“三级”信访代办服务网络,推行矛盾纠纷“红、黄、蓝”三色管理办法,建立群众诉求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小纠纷“最多调一次”、烦心事“最多跑一次”、疑难事“最多访一次”。锡林郭勒创新“草原枫桥”,在1103公里长的边境线上,形成了以边防部队、边境管理部门为主、地方支持配合、人民群众参与联守的专群共防机制,一个个红色堡垒成为边境线上最牢固的“前沿哨所”,实现矛盾纠纷精准预测、精准预警、精准预防。

  依托司法所防范在前。发挥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力军、主渠道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力量向基层下沉、向社区前置、向矛盾纠纷产生链条的前端延伸。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人员、经费、车辆等保障力度,彻底消除“1人司法所”,实现硬件提档升级、软件提质增效。全区1059个司法所为基层党委和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就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所牵头、社会力量共治的大调解格局。

  立足调解优先,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协同联动机制

  调解作为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非对抗性、经济性、及时性等优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独特作用。我们树牢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理念,坚持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

  建立“一站式”调处中心。推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多中心一体化运行,统筹协调人社、法院、妇联、卫健等力量,建立1094个“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2023年调解纠纷3.2万余件,接待群众6.8万余人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快速解纷争”。呼伦贝尔打造全区首家非诉纠纷调处中心,通过法律援助代办、公证协办、仲裁业务联系办、行政复议受理办、立法民意收集办等多种形式,有效降低人民法院的诉讼案件数量,切实减轻地方党委政府信访工作压力,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赤峰创新党建引领“六联”模式,以协调指挥体系和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为链,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行(专)业主要领域为区块的“党建+区块链”的调解组织体系,呈现出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行政调解率持续提高的良好局面。

  构建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预警、处置化解工作机制。深化“三调”联动机制,会同自治区14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定期通报等制度,实现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规范运行。推进诉源治理,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健全调解工作机制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派驻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值班工作长效机制,诉前调解达到立案数的32%,释放大量司法资源。推动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全覆盖,司法确认调解协议1.3万件。

  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中的运用,深化“数字法治”建设,建成集4K机顶盒、智能终端、信息网络为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系统,全面应用人民调解手机App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实现对矛盾纠纷化解的流程再造,推动信息流、数据流、业务流深度融合,为预测预警、风险防范、精准处置、辅助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立足法治引领,推动“依法调解+全民普法”,构建法治化调处机制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大创新发展,就是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我们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运用法治思维定分止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时时刻刻、事事处处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各方面全过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向基层倾斜,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清泉街社区等3个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统筹法治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统筹律师、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等法律资源,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式组合运用,推动形成司法行政内部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非诉化解体系,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深化“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全区律师深入乡村提供法律服务14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2万余件,扩大律师调解工作社会认可度。建立“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新模式,办理“援调对接”案件898件。创新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机制,本着化解矛盾争议、纠正执法偏差、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工作理念,通过以情讲法、以法论情、释法明理、以情讲理,多角度多方式向申请人释法说理。

  深化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打造“‘八五’普法进行时”栏目,自治区64家分管厅级领导走进直播间,在线收听收看2.2亿人次,把法治精神“浸润”群众内心深处和日常生活。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智慧普法”平台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创新案例,做实“我最喜爱的法治乌兰牧骑”基层行系列活动,培养3.4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和8107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做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推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立足长治久安,推动“全域覆盖+专业精准”,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紧紧围绕铸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聚焦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建机构、强机制、夯根基,把群众身边的问题解决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以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实现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五落实”和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六统一”,确保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全区建成人民调解组织1.6万余个,设立苏木乡镇(街道)调委会1078个、嘎查村(社区)调委会1.4万余个,建立起“网格+调解”工作机制,全区90%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网络,全区95%以上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

  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加强和规范医疗、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工作,继续向消费、旅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1350个,打造“老兵调解室”“武荷香个人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343个,年均调解矛盾纠纷3.3万件,实现“行业问题行业解,专业纠纷专业调”。

  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按照懂法律、懂政策、懂专业、会做群众工作“三懂一会”标准,广泛吸纳退休政法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人民调解队伍,设立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评选金牌银牌调解员600名,评定首席调解员和一级调解员657名,实现“培养成功一个、示范带动一片”。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培训”的原则,组织全区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培训240余场次,参训覆盖率100%,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下一步,内蒙古司法行政系统将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紧扣“小事不出嘎查村(社区)、大事不出苏木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目标,推进诉源治理,加强法治保障,在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上出实招、求实效,更好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平安内蒙古建设、法治内蒙古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北疆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07/2024-04/07/content_1272200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