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年】以高质量法治督察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时间:2024-04-10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以高质量法治督察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一)把握政治属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坚持思想引领,把牢法治督察政治方向。以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调查研究带着问题学、走进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感悟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筑牢思想根基。

  突出政治属性,履行法治督察主体责任。深入践行法治督察作为政治督察和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二)扭住实施环节,坚持真督实察以“督察考核”助推“法治建设”

  一是全力推进市县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配合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局来陕调研督察工作,中央调研督察组对我省法治督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组织督察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10市1区37个县(市、区)、49个乡镇(街办)、146个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走访谈话360余人次,查阅执法案卷630余份,查看制度文件、会议纪要等600余份,全面掌握2023年度全省市县法治建设情况,实现了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全覆盖。牵头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专项督察,发现了问题,总结了亮点,提出了对策和建议。通过督察推动部分县区行政复议机构不同程度增加了编制,社矫机构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全省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二是高位推进、高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和工作推进会,督促推动协调调度、舆论宣传、线索处置、信息报送、督察督办等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全省排查整治不合理交通标识和设备3387个,推动建立相关规范制度1228件,群众满意率达到99.4%,相关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围绕推动落实,着力发挥法治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方案,不断建立完善指标科学、程序规范、操作简便、结果权威的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实行平时考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法治考核机制,按期完成年度全省目标责任考核法治建设考核工作。

  四是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等相关监督的贯通协作配合机制,促进形成监督合力。组织召开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联席会议,及时通报问题线索,持续做好跟踪督察和追责问效。加强法治督察与省委督查室、巡视办、考核办以及立法监督、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的协作配合,强化线索收集、人员力量、专业支持等方面的密切配合,汇聚法治监督合力,提高督察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形成抓督察促法治的良好局面。

  五是规范办理备案和投诉举报。受理各市(区)和省直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报送备案31件,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报送备案6件。受理法治领域投诉举报7件,均依法依规办理。

  

  (三)聚焦提升实效,坚持强化跟踪督察问效夯实法治建设责任和任务落实

  一是狠抓问题整改。围绕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通报的10个县(市、区)和第二轮巡视通报的28个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背靠背”“一对一”形式反馈,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法治督察重点内容,持续开展跟踪督察,推动法治建设领域短板弱项整改全面落实、清仓见底。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通过督察通报、反馈意见等形式向上级机关、市县党政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督察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作为对被督察部门和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同时,把法治建设考评结果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把法治督察的结果作为法治建设考评的重要参考,做到督察与考核同频共振,提升工作质效。

  三是精准追责问责。坚持把精准整改、精准问责作为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让督察“长牙”“带电”,成为督促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利器”。在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全省共追责问责102人次,容错免责57人次,实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qmyfzs/fcdc/810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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