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蓝·“骑迹” 以“检察蓝”护佑“生态绿”
近日,第一届全区检察机关文化品牌揭晓,内蒙古检察将对“三佳三优”文化品牌进行展播,敬请关注。
红绿蓝·“骑迹”
苏尼特右旗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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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蓝三色融合形成了阳光,给世间带来了正能量,象征着公平、正义与希望。“红”取自“乌兰牧骑”,寓意红色的嫩芽,象征旺盛的生命力;“绿”有自然、和谐之意,寓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蓝”是检察机关的鲜明底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骑”以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旗帜凸显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用红色基因赋能高质量履职,倾力打造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以“检察蓝”护佑“生态绿”为目标,扎根草原、扎根人民,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在辽阔草原,让检察公益诉讼宣传队的足迹走遍草原的每一个角落,真正传播检察公益诉讼好声音,更好地呵护这方蔚蓝、这片碧绿、这片纯净。
红色基因印心迹,在草原深处传递党的声音。2023年7月8日,全区第一支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正式成立,该队伍由苏尼特右旗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管理,由该院检察人员和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组成,这支队伍自诞生起就带着不可磨灭的红色基因,红色因子也同样是镌刻在每名队员心底的印迹。组织精干、一专多能、便于流动是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的特点,苏尼特右旗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以加入宣传队为荣,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族团结政策、各项检察业务知识的热情持续高涨,苏尼特右旗检察院将“公益诉讼大讲堂”延伸到乌兰牧骑的排练厅,向乌兰牧骑队员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关知识,丰富队员们的知识储备。如今,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会做群众工作已成为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每名队员的“标配”,他们满载着党的声音和关怀,随时背起“红书包”,走进党员中心户的蒙古包、走进牧民的定居点、走进那达慕的会场,向各族群众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清楚“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引领各族党员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每名队员都是“多边形战士”,在宣讲的同时实施送医送药、代办代购、关爱慰问等活动,以细致周到的温暖服务,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法治宣传+草原风格”的演出是最接地气的宣传形式,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破坏军事设施、破坏草原生态环境、采挖野生植物等案例编成小品、小戏、二人台,以妙趣横生、通俗易懂的艺术形式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每次演出结束后,咨询台前都围满了人群,这是群众给予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最好的反馈,也是法律知识根植于群众心中的最生动体现,他们在一次次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中践行了检察机关的忠诚底色。
逐绿而行遍足迹,在祖国北疆构筑生态安全屏障。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国之大者”“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更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凝聚草原生态保护合力,把绿色的足迹印在草原的每一个角落是苏尼特右旗检察院与全旗各族群众的共识,该院在辖区两处自然保护区分别建立了“公益守护人驿站”,聘请30名牧民群众为“公益守护人”,聘任20名乌兰牧骑队员为“益心为公”志愿者,这些检察院的“编外人员”发挥着“宣传员”“情报员”“监督员”的作用,通过他们及时反映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线索10余件,通过线索办理,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保护。构建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大格局,先后与相邻旗县、相关行政单位联合制定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和意见6件次,及时向相邻区域移送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线索,联合沿边旗县市检察院开展沿边境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调查工作,共护沿边地区生态之美,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坚实的脚步让草原充满了绿色的希望。
蓝色履职重实绩,在扎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提升效能。苏尼特右旗检察院坚持保护优先、源头控制、综合治理,重点打击倾倒污染物、垃圾堆放、死牲畜尸体未做无害化处理等行为,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助力实现草原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开展服务绿色矿山建设,立案5件,督促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4家、恢复治理面积1500余亩,督促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20.02万元。开展农膜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督促清理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11吨,恢复耕地面积4000余亩,切实守护农用地安全。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召开文物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邀请乌兰牧骑队员参加听证,推进对金界壕遗址有效保护的同时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红色基因赋予了公益诉讼检察更荣光的使命,在苏尼特草原的每一寸土地,都留下了公益诉讼检察人的足迹,苏右检察人将继续践行绿色承诺,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以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的“骑迹”,共同书写草原生态保护的绿色“奇迹”。
苏尼特右旗检察院将“乌兰牧骑红”“生态绿”“检察蓝”三色有机融合、一线贯通,依托生态检察一体化优势,对内强化党建引领和乌兰牧骑公益诉讼宣传队建设,创作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讲政治、接地气、有深度的检察宣传作品;对外积极对接相邻旗县和有关职能部门,构建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扩大生态保护“朋友圈”。苏尼特右旗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成功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蓝孔雀5只并为其寻得新的栖息地;成功办理了贺某某等17名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该案多次被自治区级、盟级官方媒体宣传报道,有效提升了公益诉讼检察知晓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连续多年获得当地旗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真正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司法保护贡献新时期的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2404/t20240401_63939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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