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宅基地变动,法律登记来保障!
时间:2024-04-16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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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乡亲们,你们知道吗?我们的宅基地、农田、林地这些不动产,它们的物权变动现在可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哦!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得按照法律规定来登记。这样一来,我们的权益就更有保障了!
想想看,以前咱们农村里,宅基地上的房子、田地的承包权,有时候会有变动,但很多人都没有及时去登记的习惯。万一遇上纠纷,手里没证,口说无凭,那可真是麻烦大了。现在好了,有了《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我们只要按照法律程序去登记,就能确保物权变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而且啊,就算咱们签订了有关不动产物权变化的合同,但还没来得及办理物权登记,也不用担心合同会失效。因为法律规定,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只是物权变动需要登记才能对外产生效力。
乡亲们,这可是个好消息啊!有了官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证明,咱们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再为那些扯皮的事情烦心了。所以呀,大家一定要养成保留证明材料的好习惯,一旦发生纠纷,就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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