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之笔,四川芦山法院绘出城乡融合新画卷
油菜花间蝴蝶舞,刺桐枝上鹁鸠啼。踏春时节,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举办第九届“油菜花开·七里夺标”民俗活动,一场“一路生花”的盛会在此拉开序幕。金灿灿的油菜花海、慷慨激昂的七里夺标、代代相传的民俗文化,引得游客们争相拍照留影……
近年来,芦山县人民法院紧扣城乡融合发展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妥善审结涉农业农村、县域文旅、生态环境保护等案件,以高水平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在这座屹立千年的姜城上,一幅幅城市与乡村协调共进、融合发展的生动画卷正徐徐铺展。
解矛盾化纠纷
以渔兴民乐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占地245亩、总投资2个亿的“鱼跃龙门”智慧水产养殖示范区位于“4·20”芦山强烈地震的震中龙门镇,属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项目。该养殖示范区新建渔业基地212.4亩,其中标准鱼池115个,同时配套有垂钓区、餐饮区、户外休闲区、民宿区等,形成“鱼跃龙门千古叹,农旅融合竞发展”的景象。该养殖示范区既是全县最大的渔业项目,又很好地解决了当地部分农民务工问题。
“看到‘鱼跃龙门’一期投产,二期也在有条不紊地建设,我悬着的心也就落地了……”芦山县人民法院龙门法庭负责人杨涛回忆,该项目落地可谓一波三折。
2022年,“鱼跃龙门”项目考察组实地考察了芦山多个乡镇,最终选择在环境优美、水质优良的龙门镇。但项目的最佳选址范围内已有一家种植企业,考察组经走访了解到,该企业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要让项目顺利落地,必须统筹解决好种植企业破产清算退出和土地流转农户的权益保障问题。项目刻不容缓,问题难以解决。看着优质项目无法落地,当地政府请芦山县人民法院参与协调处置。
法院走访调查后发现,该种植企业还拖欠龙门镇辖区百姓土地流转费用300余万元。要促使种植企业清算退出,让土地重新流转,妥善化解债务,解决拖欠的300余万元土地流转费是关键,但从种植公司现状看确实无力支付,问题似乎成了一个死结。
法院干警立即走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了解对种植企业的补贴情况和补贴标准,又对当季猕猴桃、葡萄等水果大量上市的销售情况和价格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一是将尚未发放的政府补贴款用于支付土地流转费;二是将水果销售款扣除运行成本后的剩余资金支付给村民。上述款项均由法院协助龙门镇政府监督企业兑现。最终,该种植公司足额支付了拖欠农民的300余万元土地流转费。
旧企业顺利清场,新问题又随即出现。有部分村民对外地企业失去信任,不愿再租出土地。为及时防止土地流转农户出现大面积反弹,法院干警又与投资企业代表多次前往村民家中沟通协调,在企业保证会优先聘请当地村民从事相关工作后,村民才打消了顾虑,松了口答应流转土地,“鱼跃龙门”项目也得以顺利推进建设。目前,“鱼跃龙门”第一期项目已投入使用,年产值达700余万元,聘用当地村民200余人。
“鱼跃龙门”项目顺利推进是芦山法院护航乡村振兴,巧解矛盾、化纠纷的一次生动实践。芦山县人民法院为答好助力城乡融合发展这篇考卷,全力推进诉源治理,打造“矛盾大排查—服务零距离—诉求快处理”的诉前解纷新模式。
打造覆盖全县乡镇的8个诉讼服务站。8支法官团队与街道乡镇实行“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工作模式,并创新“坐、巡、访、会、听、复”六诊工作法,推动纠纷化解由“对簿公堂”转变为“握手言和”;主动融入地方多元解纷体系,充分借助两委、乡贤、调解员、网格员等资源,形成“法官+N”合力,实行小纠纷随手调、大纠纷联合调,有效发挥诉调、访调等对接机制。
创新“零等待、零跑腿、零耽误、零接触、零距离”护航企业发展“五零”模式;出台“持续提升案件审判效率、全力兑现企业胜诉权益、积极拓展线上诉讼服务、完善企业破产处置机制”等十项举措,助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现实基础。
优环境通堵点
清理“僵尸企业”让4A景区重获新生
近年来,芦山县人民法院国家级4A景区龙门溶洞地处芦山县龙门镇,是一个成型于白垩纪时期的砾岩溶洞,被誉为“亚洲最大砾岩溶洞”“中国地质奇观,巴蜀砾岩世界”。
2000年,某旅游开发公司着手开发龙门溶洞。前期,龙门溶洞在该公司的打造下,为当地带来了可观的流量。随着时间推移,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力继续投入资金打造提升龙门溶洞。2019年,该公司涉及两起强制执行案件,芦山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后发现,这两起案件涉案资产错综复杂,有多名隐股投资人,资产无法快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随着法院调查深入,发现该公司还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案当事人众多,公司资产和多名隐股投资人资产严重混同,存在高额负债,已无力正常经营归还欠款,导致龙门溶洞的升级打造一度被搁置。
龙门溶洞这样好的旅游资源不能被白白浪费,如何令其重新焕发生机,是放在芦山县人民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该院迎难而上,确定“四步走”方案:第一步,以“饮水救援”方式抽丝剥茧般地进行股份拍卖;第二步,预贴资产处置公告,迫使隐股投资人主动现身;第三步,逐个剥离投资人争议资产,明晰资产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应诉未诉案件“预审查”方式,引导员工、未诉债权人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化解执行信访风险;第四步,将“溶洞资源”转化为“景区经营权”的方式体现其资产价值,并与公司固定资产一起,进行整体资产处置。
“通过‘四步走’方案,我们共清查出应诉未诉当事人39名、隐股投资产生的债务47户132人,涉案应诉标的额930余万元。”办理该案的法官助理罗代磊说。最终,龙门溶洞景区以1629万余元的价格成交,芦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地对案款进行分配,形成让各方满意的财产处置和分配方案,最后成功盘活龙门溶洞景区。
“这起龙门溶洞整体资产变更系列案从法院接手到最终解决,一共花费了18个月,成功解决了制约龙门镇城乡融合发展、文旅发展的难点堵点。”芦山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如今,龙门溶洞在芦山县政府、芦山县人民法院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用全新的外貌和十足的活力,吸引各方旅客前来游玩。
近年来,芦山法院找准“文旅”“企业”和“营商环境”三者的结合点,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对6个县域文旅重点项目涉及的11件关联纠纷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针对景区安全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业多发、易发隐患问题,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景区”“送法进企业”等法治体检活动,多方面、多角度地持续护航文旅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紧扣城乡融合发展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妥善审结涉农业农村、县域文旅、生态环境保护等案件,以高水平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在这座屹立千年的姜城上,一幅幅城市与乡村协调共进、融合发展的生动画卷正徐徐铺展。
护生态强宣传
动员村民共护芦山绿水青山
初春的芦山景色迷人,玉溪河两岸绿意盎然,金黄的油菜花随风摇曳,这片田园美景吸引着四方游客。
“最近是森林火灾高发季,不要在林区、田间生火!”“不要乱扔垃圾,小心污染环境!”……近日,芦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用最朴实的语言向群众普及防灭火知识,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讲解警示案例、巡回审判等方式,营造护航生态环境的法治氛围。
2023年8月,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芦山县宝盛乡凤头村公开审判。2020年,杨某某将自己位于凤头村大坪上组的林地使用权租给何某某经营管理,该林地内种植有柳杉和茶树。2021年,何某某告知杨某某涉案林地上的柳杉遮挡了茶树,影响茶叶生长。双方商定,由杨某某自行砍伐案涉林地内的柳杉。遂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对该林地内的柳杉进行砍伐。
这一砍,便砍出了罪行。经芦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杨某某违反了《森林法》,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林木蓄积达39.8498立方米,属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基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8029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生态环境的好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这里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更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庭审结束后,旁听村民表示将引以为戒,积极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今年3月,芦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在芦山县补植复绿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集中开展巡林、义务植树活动。活动中,芦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林长详细了解了基地森林防火的具体情况,并对林木盗伐、滥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排查,为芦山县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近年来,芦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司法+行政+N”“林长+检察长+院长”模式,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联合签订司法协作协议,围绕共建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协作,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选取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的典型案件,下沉村组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活动,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自然环境基础。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59/2024-04/16/content_127232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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