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体户口,如何办理市内迁移业务?官方指引来了

时间:2024-04-18 来源:广东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近日,“平安厅”广州公安局长信箱收到市民刘先生来信咨询:自己是广州人才市场集体户口,能否把户口迁入配偶叔叔在广州的房产,怎么办理呢?

  10月19日,记者从广州公安户政部门获悉,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广州市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户口市外迁入广州,或广州市内户口迁移,当中提及的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因此,按照广州市现行户籍管理规定,属于广州市集体户口的人员,办理市内迁移业务时,可以把户口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子女、配偶、父母)在广州市的合法房产地址上立居民家庭户,但对于非直系亲属的房产,暂不在受理范围内。

  那么,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集体户口人员,如何办理自己的市内迁移业务呢?

  【受理范围】

  属广州市人才市场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街道公共集体户口的人员(不含广州市学生集体户口人员),选择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子女、配偶、父母)在广州市的合法房产地址上的。

  【所需办事材料】

  一、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入户申请表》

  三、入户地的不动产权证(入户地址有亲属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址的户口簿)

  四、迁入直系亲属在本市合法房产地址的,还需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办理渠道】

  目前,广州市户口市内迁移业务已实现“全城通办”,申请人备齐办事材料后,选择窗口办理的,可登录“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政务服务—热门服务—户政预约—市内移居—居住迁移”上选择任一户政业务办理点,预约成功后到场办理。选择网上办理的,可在“政务服务—热门服务—户政网办—市内移居—居住迁移”上申办,选择邮政快递收寄办事材料的,可实现免预约、零跑动办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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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gdga.gd.gov.cn/bsfw/bmts/content/post_4270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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