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董亲学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4-19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辽宁省教育厅原一级巡视员、大连海洋大学原党委书记、沈阳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董亲学(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亲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董亲学利用担任铁岭农业学校党委书记、铁岭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辽宁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大连水产学院党委书记、大连海洋大学党委书记、沈阳音乐学院党委书记、辽宁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学生招录、职工录用、职务调整、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4/t20240418_6521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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