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兆亮决定逮捕

时间:2024-04-19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山东省日照市原一级巡视员刘兆亮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兆亮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4/t20240410_6513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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