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曹建明在山东检察机关调研时强调
以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抓手
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淄博6月25日电(记者王治国 贾富彬)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就新形势下如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特别是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实现执法办案的全程管理和监督在山东检察机关调研。他强调,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把完善检察权运行工作机制纳入新一轮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以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曹建明指出,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是检察权依法、统一、公正行使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要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作为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重要方向和内容,针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体系。要完善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要在检察权过于集中的领域和岗位合理配置权力,明确各执法办案环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内容、形式、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健全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机制,发挥检察机关领导体制优势,强化上级检察院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责任。要强化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机构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改革和完善检务公开机制,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曹建明强调,建立严格规范的案件受理、办理、管理工作机制,是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抓手,强化执法管理和动态监督。要深刻认识案件集中管理对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案件集中管理对推动规范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把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推向深入。要全面履行案件管理职能,努力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和整个过程纳入管理视野,加强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办案态势研判、涉案财物监管等工作,促进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要抓紧加强案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规范流程管理、程序监控、质量监督、业务考评等机制,确保案管工作严格依程序、依规范、依制度推进。
曹建明强调,信息技术为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提供了有力手段。要牢固树立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进一步推进统一软件开发和部署、应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保障支撑作用,强化对执法办案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督,有效防止、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在统一业务软件研发、部署和应用中,要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进一步修改完善软件设置,切实增强软件的适应性和易用性;要坚持建设和应用并重,抓紧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既要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和指导文件,加大软件运行平台建设力度,又要抓紧制定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应用流程,设定职责权能,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保障;要坚持强力推进、强制入轨、全员使用,按照系统设定的职责要求和权限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统一软件在促进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和强化管理中的作用。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把这项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各级检察长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
曹建明强调,执法办案考评是衡量和检验检察权运行效果的重要载体。要深入研究完善执法办案考评机制,努力形成全面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导向。要完善考评标准,合理设置考评项目,改革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要改进考评办法,增强考评的科学性、有效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网上考评,探索建立科学、简便、有效的日常考评机制,把群众评议和内部考评结合起来。要充分运用考评结果,逐步实行把考核情况录入执法档案,切实发挥引导、激励和规范作用,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调研期间,曹建明考察了山东省检察院视频指挥中心、案件管理大厅、侦查情报信息中心和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派驻王村检察室,在淄博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山东省检察院、淄博市检察院工作汇报;会见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继民并就检察工作亲切交换意见。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tt/201306/t20130626_5988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