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甘肃:召开“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31日上午,甘肃省检察院召开“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两法”要求,深化综合司法保护,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并发布5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学军,第九检察部主任刘向民发布相关情况并分别回答记者提问,政治部宣教处处长张建文主持发布会。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学军
张学军通报指出,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两法”,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不断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焦主责主业,用心用情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
——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21年,共批捕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犯罪嫌疑人747人,起诉1169人。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共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57人,不起诉447人,附条件不起诉373人,不捕率、不诉率远高于成年人。依法惩戒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有116人经法院判决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多元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关爱救助。坚持“双向保护”,共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6455人次,29人经帮教成功考入大学;多元综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共开展心理评测和疏导1145人次,发放救助金96.18万元。
——做优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前督侦查,后促审判”的职能作用,强化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案不立、重罪轻判、有罪不究、漏捕漏诉等问题监督,共监督立案16件,追捕漏犯20人,追诉漏犯23人,追诉漏罪50件,提出抗诉10件,已有6件获法院支持改判。
突出综合保护,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扎实推进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将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交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行使,加大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共依法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5人。强化看守所、未成年人管教所监管活动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共发出检察建议14份,纠正监管、社区矫正活动违法15人次。
——强化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结合民法典和“两法”新任务新要求,重点围绕办案履职中发现的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或者因不履行、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行为,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监督办理监护干预案件22件。
——加大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紧抓“公益”核心,部署开展全省“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175件,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游戏、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文身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办好未成年人检察为民实事
——注重特殊群体保护。依法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权益犯罪,共批捕犯罪嫌疑人74人,起诉91人;深入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法治宣传、讲座2229余场次,努力提高乡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留守儿童的自护意识。
——坚持抓常抓实普法宣传。做实做活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497场次,受众超过159万人次,涌现出了“姣姐课堂”“岗拉梅朵”“酒检云课堂”等一大批普法品牌,《迷失的牧童》《寻》《阳光透过的夏天》等多部未检微电影获全国性奖项。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两法”精品微课程评选,获奖作品在甘肃电视台《陇原清风》栏目和视听甘肃APP上展播,并在省教育厅官网上专栏推送,实现“两法”宣传覆盖全省校园。
——切实加强检校合作共建。联合省教育厅开展优秀法治副校长评选活动,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由单向的法治宣讲向列席校务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学校整章建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等多元化发展,实现全省三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866位检察官受聘学校法治副校长。
依法能动履职,促推“五大保护”同向发力
——助力发挥家庭保护基础作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对罪错未成年人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全覆盖。联合妇联等单位,通过家长讲堂、亲子活动等方式,为未成年人父母宣讲法律知识,对“甩手家长”依法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共发出督促监护令443份,助推家长“依法带娃”。
——推动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部署开展全省校外培训机构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监督活动,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以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城乡结合部学校为重点,通过明察暗访、实地督导等方式,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3734所,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管理隐患问题763个,有效促进了全省校园安全建设。
——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健全机制等方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开展溯源治理。积极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等制度,制发宣传册和宣传海报,分发全省检察机关,并联合民政、交通、卫健等有关单位广泛宣传。目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并督促公安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27件。督促教育系统开展教职员工入职查询8万余人次,发现并处理相关人员22名。
——推动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开展未成年人涉“两卡”犯罪调研,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慎办理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案件。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配合开展“净网”行动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从源头上堵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漏洞。通过支持起诉,甘肃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用家长手机“打赏”退费案,当事人已获退款6万元。
两法”的修订实施,使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会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全面落实“两法”,更加积极主动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责任,系统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各项工作,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甘肃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 刘向民
刘向民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5件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社、中国青年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甘肃广播电台、甘肃法制报等15家媒体记者参加。
媒体都关心哪些内容呢?
现场直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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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报:请问强制报告制度具体指什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起到哪些推动作用?我省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如何?
甘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学军: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体,在未成年人受到或者疑似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2019年底,省检察院联合省法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共青团、妇联等8家单位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强制报告、从业禁止、沟通协作等9项工作制度,靠前探索我省强制报告制度,在省人代会上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委、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强制报告的主体、应当报告的情形,以及未履行报告职责的法律后果等问题予以明确。2020年10月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时把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该制度的确立,有利于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案不及时等导致的打击不力问题,为发现家庭监护问题提供了更广泛的线索来源,也为及时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开展伤害救治、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提供了支撑,对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切实履职,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两年,随着强制报告制度在国家层面、国家法律层面的确立,省检察院加大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力度,围绕办案中发现的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通过召开会议、制发文件、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广泛宣传和狠抓责任追究两方面入手,提高社会各界对该制度的知晓度和“报告”主体责任落实。目前两项工作都取得了较为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在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检查,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救助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让这项制度落得更实更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强制报告从特殊职业人群向社会全面自觉报告发展,切实为未成年人筑牢保护屏障。
@中国青年报:今年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元年,请问检察机关如何“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
甘肃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刘向民:家庭保护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基础。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不法分子侵害的背后,往往存在监护人监管缺失、教养不当、保护不力等共性问题。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工作,以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强化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特别是结合办案督促和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一是强化对未成年人监护侵害和缺失的监督力度,坚决阻隔侵害。检察机关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性侵害、遗弃、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监护侵害类犯罪行为以及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的,在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理的同时,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及时启动撤销监护权监督程序,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二是全面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有针对性地督促监护人有效履职,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这个难点问题。三是全面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认真落实2021年最高检联合全国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跟踪指导,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为未成年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法,按照最高检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逐案落实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制度,深化与妇联、关工委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力争把家庭教育工作做的更实,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46/323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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