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聚焦整治“医美”乱象

时间:2024-04-2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微信图片_20240328175945.jpg

  近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医疗美容行业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着力整治医美市场夸大宣传、使用来路不明的医美产品、仪器等问题,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此次专项监督重点针对经营主体是否存在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虚假广告宣传,医疗废物处置是否规范,医用器械使用是否合法,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医美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是否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等方面进行线索摸排。针对排查出使用违规用语、夸大产品效果,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办理健康证等问题,盐池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下一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最高检部署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医疗美容领域、社区团购食品安全领域等民生热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民生案件,确保专项活动落地落实。

  检察官提醒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请爱美的你收下这张“法治药方”,心有所动,行有所止,变美之路上切记要做到“两查看一留存”。

  查看美容机构的医疗资质

  不接受无照无证医疗美容机构提供的服务。《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美容机构必须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展开执业活动。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查看企业的公示信息,“照”“证”齐全才是正规美容机构。

  查看医生的执业资格

  进行医美项目之前,请确认美容医生是否具有执业资格。消费者可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医生执业注册的信息,同时实施美容项目的主诊医生,还应具备从事相关临床科学工作经历,且经过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留存诊疗记录

  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前,要签订美容协议,术前应详细了解诊疗风险,仔细阅读风险告知书、知情同意书,可以向医疗机构索要病历、保留好术前、术后照片、沟通记录、服务合同、手术过程中医师签字的单据等,避免权责不清引起纠纷。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yw/njfljd/202403/t20240328_8535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