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 民行战线上的梦想家
【感言】有人说:“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厦,庇护着我们大家”。但是法律对于老百姓来说,有太多的“不懂”。工作中,我接触过太多当事人,因为“不懂”承担后果。我的工作虽然是履行监督职责,但更多的是通过审查案卷,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给老百姓一个“说法”,告诉他们法院对在哪,对方胜在哪。我的工作很平凡,一点也不轰轰烈烈,但是我热爱民行工作,我将怀揣着维护公平正义的梦想恪尽职守,用法律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践行维护公平正义之路。
白玫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一名助理检察员。2010年她怀揣对法律监督的敬仰,对维护公平正义的追求,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了检察机关,实现了她成为法律人的梦。脚踏实地、勤勉敬业、肯于钻研是她一贯坚持的本色,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是她的风格。近四年的检察工作她无论是从事内勤工作还是办理具体案件均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并虚心向老干警学习,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肯于钻研,查微析疑,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四年的民行工作,白玫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01件,她办理的案件无论从实体还是程序规范,均符合自治区检察院抽样评估的要求,有多件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诉讼监督”精品案件。例如,2011年她独立办理的刘某某与陈某某其他担保合同纠纷案,申请监督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因为签订了一份保证书,被法院认定为是为担保人陈某某提供反担保,判决他承担担保人已经偿还的借款。她接到案件后,对法院案卷进行详细审查后发现,保证书中并未提到担保人陈某某,刘某某是为借款人偿还贷款而向银行提供的保证,并不是提供反担保。为了让审查意见理由充分,说理准确,她翻阅大量的相关资料,仔细甄别担保和反担保的区别。该案最终经检察机关抗诉后,法院调解改判。该案还被自治院评为了“诉讼监督年”精品案例之一。
精益求精,去伪存真,力求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民间借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一些人借助诉讼这一合法形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牟取不正当利益,虚假诉讼愈演愈烈,干扰了正常的审判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2012年,白玫办理的谢某某与赵某某欠款纠纷案,就是一件涉及虚假诉讼的案件,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经过认真翻阅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卷和法院调解卷,对案卷中的账本、银行流水、银行转账凭证、借款单存根等材料中涉及本案当事人的每一笔借款、还款记录摘抄,并计算出当事人实际欠款金额,最终确定了当事人是虚假诉讼,侵犯了众多案外人的利益。该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了调解书,准许谢某某撤诉,并将该案移送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该案被自治区院评为“2013年度诉讼监督精品案件”。
一丝不苟,坚持正义,保护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犯近年来,强制拆房事件层出不穷,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不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超越职权,违法行政,严重侵害老百姓的权益。2013年,白玫办理的刘某等22户与某国土资源局房屋拆迁行政管理纠纷案,就是政府违法拆除房屋,导致了“民告官”的案件。二审法院也认为该国土资源局存在违法情形,但是为了治理乱建行为不支持申请人的上诉请求。她审查案卷后认为该国土资源局在查处违建房屋的过程中,存在未按照相关规定立案、送达通告和限期拆除通知书等程序问题,更严重的是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是自行超越职权强制拆除房屋。她认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应该放在首位,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后应该由法律给予一个公正的结果。遂提出对这二十二件案件进行监督的审查意见。
她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有的是一心一意用法律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信念。怀揣着维护公平正义的梦想恪尽职守。她是民行的一名新兵,她热爱民行工作,她将继续努力,严格要求自己,践行维护公平正义之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6/t20150616_162203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