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情似水 忠诚为民——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韩萍同志
韩萍同志是五原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人如其名,朴实无华,英姿中透出女检察官的威严与正气。
作为烈士的女儿,她继承父亲遗志,来到其父生前战斗过的检察院工作。在她三十余年的检察生涯中,从内勤、书记员到侦监科长,从审查起诉部门到审查逮捕部门,她始终以忠诚公正之心,严谨认真地审查各类刑事案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凭借其丰富的理论积淀和实践经验,她出色地承担了一系列大要、疑难案件,如:影响全市的周某某强奸杀人案,她运用逻辑推理,成功突破此案;对影响三省一市的崔某某合同诈骗案成功起诉,使伪造成合法经营的诈骗蛀虫得到严惩;任某某强奸案,她一丝不苟,避免了冤错案的发生;为解决被害人身后8岁儿子的生计问题,她协调乡镇四处奔走,终于将孩子妥善安置。……
她的爱岗敬业是出了名的,在自己被诊断出患了“恶葡”后,仍强忍病痛,坚持工作,直到住进医院接受化疗时,同事们才知道了她生病的消息。在医院化疗期间,她的头发全部脱落。大病初愈不久,她就又回到了工作岗位上。
2004年她任侦查监督科科长后,便办理了一起案犯达十七人的重大制毒、贩毒案。为保证案件质量,在兼顾科室年终考核等其他工作的同时,她亲自承办此案。由于案情复杂,案犯众多,她白天提审案犯,晚上通宵阅卷制作笔录,既顾不上吃饭,更顾不上年仅3岁生病的儿子。在理清事实证据、定性案件、分清责任后,最终将案件顺利按时办结。
韩萍同志结合多年办案经验,非常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为探索青少年犯罪成因和特点,年近五十的她自学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首次将心理疏导引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家庭监护缺失问题,专门制定了“一对一”帮教制度,效果显著。因此被国家青少年十百千万工程评为巴彦淖尔市先进青少年导师、社会系统心理工作成果奖。2008年至今她主持侦监科开展送法“六进”工作,并且本人承担了所有的讲课任务,她先后在县党校、农行、地税、妇联、学校、劳教、村社宣讲法律,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
这些年来,韩萍同志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公诉人、一级公诉人,多次被评为全县政法战线“优秀干警”、“严打标兵”、“办案能手”,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县级“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13年她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爱心妈妈”光荣称号,她撰写的《检察建议书》荣获全区检察机关2013年度优秀检察建议奖;2004年她所在的侦查监督科被自治区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6年荣立巴彦淖尔市检察系统集体三等功,2012年被市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这就是韩萍,一个始终将人民放在心里,用忠诚和奉献书写华章的优秀女检察官!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504/t20150407_15750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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