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印:站在反贪最前沿的人

时间:2024-04-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站在反贪最前沿的人

  ——记科尔沁区检察院霍印同志

  霍印同志从事检察工作三十年,始终把检察事业视为自己的生命。他先后担任过公诉科科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在任反贪局长的五年间,他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带领全局干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4件53人,其中大案28件39人。为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多次受到通辽市委、市政府、科尔沁区委、区政府、自治区院的表彰。

  无私无畏,不辱使命

  霍印同志深知,反贪工作查办的对象除了党政官员就是实权人物,工作中经常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面对纷繁复杂的局面,霍印同志无私无畏,带领全局干警主动出击,从群众身边发现线索,到民生领域寻找案源。2009年,群众反映科尔沁区政府工作人员有克扣城市低保金的情况,霍印同志带领办案人员深入社区调查,先后走访了130多户低保户,调取了大量的书证,查清了科尔沁区西门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吴国军、民政助理贾玉凤共同骗取特困救助款人已币6万元的犯罪事实。2010年,群众举报科尔沁区工商分局余粮堡镇工商所所长袁广涉嫌贪污犯罪,霍印同志带领办案组先后深入20余个自然村,走访了365名商户,调取了400余份证据,一举将袁广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行政罚款2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查清,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身先士卒,勇担重任

  霍印同志即当指挥员,又当侦查员,亲自参与办案22件,其中查办大案20件。2013年,霍印同志带领办案组,查处了通辽市开发区辽河镇平安堡村阚喜忠伙同村主任张宝生、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党组书记王红友、建行客户经理王利国共同挪用征地补偿款一案,涉案款额高达1369万元,在当地产生了强烈的震动和影响。

  2011年,霍印抽调办理兴安盟原副盟长赵云翔受贿一案,担任主审。赵云翔社会阅历深,职务级别高,抗拒心理强,他开始交代问题避重就轻,有意回避核心问题,霍印利用掌握的证据和其交代问题之间的矛盾点进一步展开政策攻心,促其放弃侥幸心理。经过多个回合的较量,使其彻底败下阵来,交代了自己受贿11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2012年,霍印同志再次抽调到自治区院办理兴安盟原盟委书记杨汉中受贿案。在此案的审理中,在霍印等同志的缜密攻势下,杨汉中主动交代了受贿40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推进了案件的整体进展。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406/t20140613_1407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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