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擎国徽胸有朝阳 正国法心系人民

时间:2024-04-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擎国徽胸有朝阳正国法心系人民

  ——记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刘建国同志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曾经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分别荣获全区机察机关“优秀反贪污贿赂局”、“优秀反渎职侵权局”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都与主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刘建国息息相关。这个被同事们公认为“拼命三郎”的检察官,从检近30年,始终奋斗在反腐一线。他先后参与立案侦查案件几百件,有罪判决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2011年,群众对相关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使不符合享受低保标准的人员享受低保金的问题反映强烈。刘建国带领干警深入到相关部门和低保户逐家逐户调查取证。期间他颈椎病复发、肢体麻木,他却坚持说:“每办一个案子,就像打一场硬仗。作为一名指挥员,就应该一马当先,冲在前面。”在他的带领下,共立案侦查了6名居委会负责人贪污城市低保金系列案,之后深挖“案后案”,立案侦查了2名民政部门负责人玩忽职守案。此案的查办受到了乌兰浩特市委充分肯定,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针对乌市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补偿不公,影响城市建设进程的问题。他主动请缨,带领专案组,摸排出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某、土地局工作人员周某伙同被征地村的村长、书记在测量土地面积时,虚增被征地面积,骗取征地补偿款共计30余万元。面对说情、送礼者和金钱的诱惑,刘建国不为所动,不为所惑,排除阻力、乘胜追击,又查办了林业站副站长刘某、包某涉嫌受贿的案件,平息了群众的怨气,推进了城市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刘建国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反映的事情再小,检察干警也要认真办理”。针对百姓反映强烈的涉及私分截留扶贫款问题,查办了某嘎查主任截留市政府拨付的扶贫款3万余元的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案件的查办保证了党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

  刘建国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主持起草出台了《关于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意见》。他提出整合侦查资源,推行了“检察工作一体化”办案模式,摸索职务犯罪案件“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做到查出一案、牵出一串,带出一片,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

  两获全盟“十佳”政法干警称号,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被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授予“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的刘建国,用他那敢于碰硬的凛然正气,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优良作风,忠实地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职责,让检徽闪耀着不平凡的光彩,让人生在检徽的照耀下铸就着辉煌!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fc/201406/t20140613_14079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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