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细则》的起草说明

时间:2024-04-20 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7月22日,司法厅、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法院、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联合召开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刘贵文、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法院副院长多金贵等军地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广大官兵切实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实现新时代党的强军目标,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具有重要作用。会上,双方就加强新时代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沟通。并就如何构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体系、切实推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达成了共识,议定了以下事项:一是及时对接司法部,掌握《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进展情况,并前瞻性掌握该办法修订的具体内容、颁布时间等,并结合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法院提供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时推进我省实施细则制定工作,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争取在“八一”建军节前印发全省。二是在服从疫情防控大局的前提下,及时推进在成都军事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军地领导共同出席的揭牌仪式、签约仪式等相关事宜,争取在“八一”建军节前完成。三是根据《法律援助法》《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以及我省的工作实际,推进全省各级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成都军事法院、各市(州)军分区(警备区)、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驻军团级以上部队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点。四是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主要职责是,接受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作初步审查后转交当地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并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转交法援案件办理的申请等服务。

  2023年3月17日,省法律援助中心、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检察院、成都军事检察院联合召开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骏波、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检察院大校师级副职检察员张浩、成都军事检察院大校检察长方芳等军地领导出席会议。双方根据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军法〔2023〕12号)精神,结合四川省实际,就加强新时代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充分、务实、有效的沟通。并就如何构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体系、切实推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达成了共识,会议议定了以下事项:一、理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推动四川省司法厅、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法院、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检察院、四川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四家单位,联合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四方联席会议,就如何推进下一步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研究。二、推动联合出台《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对其中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军地双方四家单位以及所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值班律师的补贴发放、联合保障机制、年度会商机制、年度检查调研等重要内容达成初步共识,争取在5月底前以四家单位的名义印发全省,抓好贯彻落实。三、研究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设置。区分必须建设和可以建设两类标准,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在相应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以及部队团以上单位、单独驻防的建制营连级单位建站设点工作,进行顶层谋划设计。

  四、研究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职能任务。双方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服务内容、值班制度等形成初步意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主要职责是,受理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作初步审查后转交当地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并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引导转交法援案件办理的申请等服务;法律援助服务采取线上受理和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五、筹划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工作。及时推进在军队三家单位及其下级单位选址,设立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就军地领导共同出席的揭牌仪式、签约仪式等相关事宜进行商议,拟定于“八一”建军节前完成挂牌和签约仪式。

  二、起草过程

  4月21日,向厅机关相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军队相关单位分别发出《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征求〈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各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的结果,我们对《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不予修改的与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并于5月15日,向厅机关相关处(室)、各市(州)司法局、军队相关单位分别发出《四川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再次征求〈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最终,各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我们修订原稿形成了送审稿《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细则》。

  三、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十八条,主要对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细化和补充。分别对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援助事项范围、建站设点、工作流程进行了规定,便于各市(州)以及军队单位贯彻落实。

  四、审议事项

  现将《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细则(送审稿)》提请厅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我们将按照工作细则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相关链接:

关于印发《四川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细则》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zcjd2/2023/11/1/2da03e797aa147dea7a920e8e827c0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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