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首次组织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活动

时间:2024-04-20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11月10日,云南省普法办、云南省司法厅在昆明组织召开2023年度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会议。这是云南省首次组织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茶忠旺主持会议。由省级国家机关部委办厅局相关负责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共17人组成的评议团对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人民检察院5家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进行了现场评议。评议团成员进行现场打分,5家单位开展互评,评议团代表进行了点评。

  会议认为,省教育厅等5家单位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和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展示了普法成果,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宝贵经验,充分体现了对普法的责任担当。全省各单位要互相学习借鉴,深入探索实践,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履行普法责任,为推动普法工作更好服务全省中心大局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是推进云南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和重要抓手。今后云南省将逐步实现省直部门参加公开评议全覆盖,增进各部门、行业在普法工作领域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和相互监督,逐渐形成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坚持系统观念,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要注重普法与职责职能相结合,将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同步推进。要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发挥好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要求,要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普法内容上,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普法内容由注重普及法律知识向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转变。在普法形式上,要坚持效果导向,进一步健全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和教育功能。在普法方式手段上,要坚持创新导向,运用新媒体新手段积极制作一批符合全省实际的优质普法产品,不断丰富普法产品供给端。在普法频率上,要坚持目标导向,协同发力整合各方宣传阵地和优势资源,形成各行业普法节点全链条衔接的常态普法模式,让法律成为人民群众生活的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信仰,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参加“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的78家省直部门分管领导、省司法厅各处室负责人及评议团成员共130余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fzxcjy/38527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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