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第四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4-04-20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2023年10月30日上午,怒江州组织召开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受执法协调小组组长的委托,州司法局局长、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杨绍红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通报了州人大常委会反馈全州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以及2023年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会上,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等3个单位就 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依次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对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2023 年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总结,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3年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州委依法治州办的工作部署,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全州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怒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一是高位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对行政立法、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评查结果分析通报工作;四是大力开展法治调研督导助推行政执法工作不断规范;五是认真开展全州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相关工作;六是强化法治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七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和业务能力水平提升。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坚持“凡证必考”,推动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提升。

  会议强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分析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力度尽快补齐短板,确保2023年法治建设成效各项指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一要扎实做好迎接省级第四抽查组深入怒江实地开展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案卷抽查相关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分类指导各县(市)统一组织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解决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接不住”“接不好”问题。三要查缺补漏,认真完成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执法工作指标部分)考核任务。

  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以及部分州级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80/jdgzdt/38527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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