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陪审故事
孟伟霞 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我是一名社区工作者,性格开朗,心中的快乐常常挂在脸上,身边人都快把我孟伟霞的真名忘却了,都亲切地喊我“霞姐儿”。
2021年,我有幸成为博野县人民法院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每当站在庄严的法庭之上,高悬的国徽之下,审判席上的我一种责任感、使命感油然而生,脸上的神情立刻变为少有的严肃和专注。
万事开头难。记得第一次参加庭审,我不敢发言,有点怯场。
检察官和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受害人泣不成声,被告人满目凶光,我紧张、担心,但随着庭审深入,举证、质证、陈述、申辩,直到法官宣判后,受害人脸上露出喜悦的表情,我心中的石头也放下了。通过几次陪审,我深感审判工作不仅是作出一纸判决,审判过程中陪审员的责任是如此重大。
人民陪审员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既要对法律负责,又要对当事人负责,为了这份信任,我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争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无袍法官”。
学习法律知识是做好陪审工作的基础。我每天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人民陪审员法、民法典等专业法律书籍及新颁布、修订的一些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理论培训,为参与陪审工作打下坚实的法律知识基础。
每次开庭前,我认真查阅案卷,向法官了解主要案件事实及争议的焦点,有针对性地提前学习相应法律条款,做到心中有数。
一段时间后,面对法律专业术语,我不再迷惘,随着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我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从最初的法律“门外汉”转变为行走的“小词典”,陪审能力也在学习实践过程中得到了明显提高。
每次陪审都是一次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让我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在一起涉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的庭审中,被告人小明(化名)是一名未成年人,正是花一般的年龄,却因为一次冲动,触犯了法律。
庭审前,我来到小明身边,以一位长者的身份和他聊天,倾听他内心的真实声音。由于父母在外地务工,小明从小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缺乏父母的陪伴、教育及监管,小小年纪就失学了,沾染了许多不良习气,导致后来走上犯罪的道路。
我为孩子的遭遇深感痛心,同时,我耐心鼓励引导他,帮他重拾信心,庭审中,小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
合议庭合议时,我向主审法官提出我的观点:法官在维护法律公平的同时,最大化地保护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从轻处罚。最终我的观点得到法官肯定,成功帮助和挽救了一名未成年人。
而对另一起违法排污犯罪案件,我却提出了不同建议。
被告人吴某通过渗坑排放液体废料,经鉴定所排放液体废料PH值为1,属于有毒物质,严重污染了环境,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庭审中,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否认犯罪事实,想得到法律的从轻处罚。
合议庭合议时,我提出了建议: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吴某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理应受到严惩。最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万元。
每一个案例,都是“现实版”的教材。每当看到法庭上许多不懂法而犯法的犯罪嫌疑人,我心情十分沉重。法官的法槌很“轻”,又很“重”,法槌敲响的那刻我提醒自己,不仅要当好人民陪审员,还要做好普法宣传员。
在参与陪审工作中,我接触到大量案件,自身的法治意识也在不断得到强化和加深,我深知有些家庭琐事原本可以预防在先,有些经济纠纷可以处置在早,有些违法犯罪者可以教育在小。
工作之余,我加入到社区普法队伍,把陪审中学到的法律知识讲述给亲戚朋友、周围邻居听,引起乡邻共鸣,为推进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鲜红的陪审员证书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浅黄色的陪审员徽章蕴含着人民的重托。我深知肩上的责任有多重,不敢懈怠,未来的日子里,我将再接再厉,坚守初心和使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为法治化社会建设尽一份绵薄之力。
(孟伟霞 讲述 张丽宁 整理)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424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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