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优化基础牢 ——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系列评论③

时间:2024-04-20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审判体系是基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开幕式上提出,“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关键在优化法院机构职能体系,重点解决好机构设置规范、职能行使协同、体系运行高效等问题”。人民法院要不断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通过法院机构职能体系改革优化,为审判体系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机构职能体系不断优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改革速度”,为审判体系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改革跃上新的起点,也面临新的挑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强调:“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关键在优化法院机构职能体系,重点解决好机构设置规范、职能行使协同、体系运行高效等问题,统筹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照顾好上下左右协同,推动改革真正发生“化学反应”。

  加快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人民法院组织机构要科学规范设置。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各专门法院在推进制度创新、促进依法治理、保障国家战略实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专门法院、专门法庭的设置要充分研究论证,把重点放在已设立的专门法院、专门法庭如何用足用好政策红利、不断完善功能上,同时指导普通法院、普通法庭履行好办理案件、促进治理的职能。另外,对于法院内设机构的设置,要实事求是,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注重审判中心、上下贯通、规范严肃的要求。

  加快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职能要融合协同履职。一些审判领域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是审判专业化的需要。“三合一”审判要以最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为原则,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确定调处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的方式方法,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从形式上的结合过渡到实质上的融合。要从审判体制上研究“三合一”改革,解决不同争议协同融合的问题。审判业务部门处理案件遇到其他涉罪或涉严重违法问题线索,要健全统一规范、责任清晰、正向激励的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制度,确保线索移送责任不落空。

  加快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体系运行要强化大数据战略保障。现代化绕不开信息化。审判体系高效顺畅运行,必须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把现代科技手段与审判工作更紧密地融合起来,发挥大数据在优化审判管理服务、提高司法审判质效、增强诉源治理效能等方面的作用,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司法审判整体提质增效。在打好数据基础上求实效,在创新深度应用上下功夫,在打破数据壁垒上抓联动,尽快真正形成全国法院“一张网”,有效汇集各方面数据。大数据时代,合则强,联则胜,要主动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打通“数据孤岛”,实现信息共享。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走到“重要节点”,各级法院要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任务,让法院的审判制度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科学、更加完善,从而实现立案、审判、执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满足新时代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7/id/74017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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