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一线故事 | 以工匠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时间:2024-04-20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在烟波浩渺、芦苇飘荡的白洋淀上,有一艘“雄安天平号”船舶往返穿梭……我和审判团队就是利用这艘“船上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和诉前调解工作。

  自白洋淀人民法庭成立以来,我主动延伸服务触角,跟进群众需求,将“船上法庭”融入水区基层治理最前沿,及时回应水区群众、游客的司法服务新需求。

  在办案过程中,我秉承和谐司法、能动司法的理念,带着对当事人的真挚感情,怀着为当事人解难题、办实事的愿望做调解工作,以确保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几年前,闫某、孔某等一行人坐船到白洋淀游玩时发生纠纷,并为此诉至法院。

  为深入了解情况,我冒着盛夏酷暑乘船勘查现场及周边情况,向船工及渔民了解详情,并主动向相关专家请教,分析得出最终的结论。随后,在与双方沟通过程中,我判断双方有调解的基础和可能,遂结合案件事实,多次与原、被告沟通、组织调解。经过四个多月的奔波和调解,当事双方就赔偿额达成一致意见,当场将赔偿款交到原告委托代理人的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调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有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实现和谐。一路走来,我已不记得曾经调解过多少纠纷,也说不上是哪年哪月的事例,但却依稀记得经过我的调解,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一个个当事人的笑容。

  我承办过一起侵权纠纷案件。臧大爷雇用无人机为自家玉米地喷洒除草剂,一部分农药随风飘洒在毗邻的臧大姐家的辣椒田中,造成其30亩辣椒苗受到不同程度药害。为使受损秧苗尽快恢复,臧大姐雇人喷洒解药,花费了几千元。

  事后,臧大姐与臧大爷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以一纸诉状将臧大爷告上法院。我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当天便带领审判团队前往老河头镇臧大姐的辣椒田,认真观察了解辣椒苗受灾原因及损失状况,并与当地村干部及臧大姐交谈,了解臧大姐的诉求与调解意见。遗憾的是,当天未见到臧大爷,但通过考察与谈话捕捉到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可能。

  后来,我再次前往老河头镇开展调解工作。起初,臧大爷态度坚决,不肯增加赔偿数额。我就摆事实、讲法律,劝说臧大爷“远亲不如近邻”……经过耐心细致调解,臧大爷最终同意增加赔偿数额,臧大姐也欣然接受,与臧大爷握手言和,双方签下和解协议,臧大爷现场便结清了赔偿款。

  “心意领了,现在是农忙时节,先紧着抢收抢种,别耽误地里的庄稼。”该纠纷顺利化解后,臧大姐要留下我们吃饭,我婉言谢绝。

  三十余年来,岗位和角色几经变化,但始终要求自己秉持精益求精的匠人精神,默默耕耘,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不悔初心。

  

  □ 讲述: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法庭庭长 张林杰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6/id/7328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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