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节后注意防范三类网络诈骗

时间:2021-03-01 来源:湖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春节假期过后,人们开始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而无孔不入的网络诈骗分子也开始“复工”,“刷单”“退款”“集赞”类网络诈骗多发。警方提醒公众注意防范。
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节后网络诈骗活动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发布“刷单”信息诱骗学生兼职。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假期急于找兼职的心理,通过微信群、QQ群、兼职网站等渠道发布兼职刷单信息,以“高额收入”为诱饵骗取钱财。
二是假冒快递公司忽悠受害人办理“退款”。不法分子利用作案前非法获取的受害人购物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以“快递丢失、库存不够”等为由为受害人办理“退款”,以各种理由说服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
三是以朋友圈“集赞”送礼为噱头骗取付款二维码。不法分子假借节后商家促销活动,以丰厚礼品作为诱饵,诱导受害人在朋友圈点赞获得相应的礼品,并要求受害人提供付款二维码,以证明没有重复领取,一旦受害人将二维码发送给对方,账户中的余额便会被窃取。
警方提示:商家刷单本身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网络上“刷单兼职”的招聘信息往往是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骗局,切不可轻信。在接到自称“快递公司”的退款电话时,要及时通过购物平台提供的商家信息与商家进行沟通,核实物流信息,切不可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如若对方提出在购物平台外进行转账,基本可以判断其为网络诈骗。对于朋友圈以“免费”“赠送”等为噱头的广告,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将自己的付款码截图发送给他人。

  


原文链接:http://gat.hunan.gov.cn/articles/210/2021-2/66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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