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论坛丨胡建福:强化法治服务保障 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

时间:2024-04-20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胡建福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湖南法院网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坚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两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强调要把法院工作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更加精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当前,湖南衡阳正在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衡阳中院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深挖审执潜能,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以法院工作现代化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党建引领,提升治理高度。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参与市域治理、提供司法服务是人民法院职责所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审判执行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有机融合。积极联合政府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共同出台助力市域治理、促进矛盾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机制,打造党委坚强领导、法院勇于担当、多方合力协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和谐联创、平安联建的良好局面。

  聚焦审判流程,巩固治理效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品牌,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要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力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有效化解矛盾。加强案件回访,做实判后答疑,释法析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要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设以案说法栏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小案例”中蕴含的“大道理”,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防范矛盾纠纷发生。

  坚持强基导向,夯实治理基础。要坚持标准化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化要求,促进功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办案信息化、服务便民化。要探索专业化发展模式,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和职能定位,依托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治理优势,探索建立土地纠纷、家事、医疗、金融等专业化人民法庭。要提供人性化司法服务,引导乡贤、能人加入法院诉前调解队伍,大力开展案发地调处、巡回审判、田间调解、上门讲法等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激活工作动能,强化治理保障。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监督体系,把司法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持科技理性和司法理性有机融合,落实好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诉讼服务信息化、高效化、便捷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进思想观念现代化,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等,全面推进法院干警能力现代化。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提升法律运用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中依靠群众,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5/id/73016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