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法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探索跨境商事规则衔接
时间:2024-04-20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前海、横琴、南沙等自贸(片)区法院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实际情况,围绕深化改革开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国内双循环国家战略,探索跨区域、跨法域规则机制对接衔接。探索扩大域外法适用。制定《域外法查明办法》《涉港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适用规程》《民商事案件证据开示指引》等,完善域外法查明规则,建立域外法适用案例库,创新域外法律专家出庭协助查明制度,协助在156个案件中查明并适用域外法,3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推动跨境商事调解规则“软联通”。成立前海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等跨境多元解纷平台,依托“互联网+”模式,与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香港和解中心等47家境外调解组织合作,聘请外籍和港澳台籍调解员155名,与内地调解员或法官创新开展跨境联合调解,成功调解跨境纠纷近1600余件。深化大湾区跨境司法协作。首批试点与澳门法院建立直接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机制,建立涉港澳案件“当事人转交+港澳调解员送达”“协寻后送达”等机制,深化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授权委托“E见证”模式,涉港澳司法协助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从140天缩短至90天。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前海港澳专家研究员和司法研修生制度、“南法雏鹰”专题实习基地等,深化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ifagaige/gaigeanli/content/post_1047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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