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 | 一生坎坷的妈妈,到底想要什么?

时间:2024-04-20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死又死不了,活又活不下去,想到自己这么苦,我真是天天晚上哭……”92岁的蒋老太握着我的手,声泪俱下,那画面我现在想来仍于心不忍……

  老人蒋老太是我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的原告,她将自己的大女儿告上了法庭……

  蒋老太是一名土生土长的羌族人,北川县羌族地区由于人员稀少、民风淳朴,加之经历了“5·12特大地震”的生死考验,这里的老百姓大多珍视亲情、心胸开阔,因赡养老人而闹至法庭的案件屈指可数。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已过鲐背之年的老人将56岁的大女儿告上法庭?我想这背后一定有“起诉状”看不到的内情。

  为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我决定和法官助理一同去蒋老太的家中走访。

  

  在蒋老太二女儿家中了解情况

  

  在蒋老太二女儿家里,我们见到了穿着整洁、精神良好的蒋老太。看到一旁忙碌的二女儿,我不禁问出了心中疑虑:“蒋婆婆,你只起诉了你的大女儿,那你还有其他的子女吗?”刚问完,蒋老太便不停地抹眼泪,我愧疚地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可能揭开了她的伤疤,便不再出声。平复情绪后,蒋老太慢慢地向我们讲述:“我一共生了五个孩子,老伴去世得早,我一个人拉扯着他们成人。眼看着日子好起来,又遭遇‘5.12’大地震,三个儿子都走在了我的前头,现在就只剩下我和两个女儿,两个女儿还处不到一起,搞成这样,我真的是太难受了……”话还未说完,蒋老太的情绪便濒临崩溃,一旁的二女儿不停安抚蒋老太,接过话头向我们讲述蒋老太坎坷的一生。

  从我见到蒋老太一直到我离开,她对赡养费三个字只字未提,反而是句句不离她的两个女儿。于是,我们又前往大女儿家了解情况。

  

  

  “我们逢年过节都会给妈拿东西,生病我们也出钱,我妈把我们告上法庭,就是我那个妹妹在搞鬼。我三个弟弟去世有赔偿款、有政府补贴,这些全部都是我妹妹在掌管,我是早就嫁出去的女子,按照习俗我没有赡养责任,我也没得能力赡养。”我们一道明来意,大女儿就愤怒不已,不停地解释自己并非完全不管母亲,言语中透露着对妹妹的不满。原来,大女儿生活在农村,丈夫患有癌症,生活并不宽裕,再加上之前与妹妹的矛盾累积,才导致了这场“诉讼之痛”。大女儿对我们边哭边讲,她作为家中长女,从小承担着繁重的家务,现在生活困难,母亲非但没有多加体谅,反而总在言语中把她称为“不祥之人”。“我妈现在还要告我,要我付赡养费,我是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钱我也不会给。”

  在大女儿坚决不松口的情况下,我决定再次从二女儿这里进行突破。

  一提起姐姐,二女儿情绪就异常激动,义愤填膺地向我们进行“控诉”:“我把我妈照顾得这么好,但却不被亲戚、邻居认可,特别是姐姐,一直认为我占了妈的钱,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现在就是要她出赡养费,看病的钱也要一人一半。”

  就此,我找到了她们都提到的关键点:赡养费。

  大女儿认为妹妹占据着母亲所有的钱财,理应赡养母亲,二女儿却直呼冤枉,说自己并没有使用母亲的钱财,相反这几年的生活费一直是自己在贴补。

  两个女儿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大女儿的生活状况和态度究竟如何?这三人的矛盾症结又到底在哪儿?这些都是我急需了解的情况。

  面对两个女儿的矛盾,蒋老太却只道无奈。我在蒋老太的一声声叹息中思索,我的一纸判决可以解决赡养费,但却可能会彻底断送母女、姐妹亲情,我想,这样的方式非但不能解决蒋老太的问题,反而会给她带来沉重的心理枷锁。

  为解心结,我决定让母女三人面对面沟通。

  组织母女三人在石榴籽调解室面对面交流

  

  在永安法庭温馨的石榴籽调解室内,母女三人围坐一起。大女儿见到老母亲,怯生生地说了声:“妈,你来了。”二女儿一走进调解室便带着满脸愤怒,对姐姐嗤之以鼻。两个女儿一见面就剑拔弩张、相互攻击,老母亲无奈又心疼。对于这种场景,我并没有过多干涉,而是让她们彼此发泄情绪。老母亲动情地讲着:“我五个娃儿,现在就只有你们了,你们两个现在闹成这样,我真的伤心啊……”听着老母亲回顾自己养育儿女的艰辛,看着老母亲的眼泪,两个女儿逐渐停止了相互指责,讲出了内心真实的想法……母女三人回忆着过去的点点滴滴,都哭成了泪人。

  在有了一定感情基础后,我准备进行背对背调解。我将调解的两个关键点锁定为:缓和老人与大女儿之间的关系、调解大女儿与二女儿之间的矛盾。

  “我们都是同龄人,也是家中的老大,我们明白那个年代家里的老大背负着怎样的重担,我们连地震的苦都经历过了,现在还有什么过不去呢。”为打开女儿与母亲之间的心结,我请来对调处家事纠纷有丰富经验的调解员:全国人大代表余绍容,以及北川县法院家事纠纷专职调解员吴永莉。在她们的引导下,大女儿诉说着心中苦楚以及生活不易。调解员推心置腹的交流,瞬间拉近了与大女儿的距离,取得她心理上的认同。同时,在与老人的谈心过程中,老人也讲出了心里话:“我还是想跟二女儿一起生活,但是更想两个女儿消除误会,我都是九十多岁的人,走了之后就只剩她们两姊妹了。”

  至此,我明白了,蒋老太的心愿不是为了那几百元的赡养费,而是想要两个女儿重归于好。

  那两个女儿之间的矛盾又该如何化解?

  两姐妹产生隔阂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老人的钱,面对这种情况,只有让事实和证据说话。我立即到老人儿子生前所在单位以及人社部门调取了老人所获赔偿金、补偿金的详实资料。同时,让二女儿将老人的开销进行了列支。老人的经济状况一目了然,也就顺理成章消除了大女儿认为妹妹将老人的钱霸占,又唆使老人来跟自己索要赡养费的偏激思想。

  两个核心的矛盾冲突有了化解的基础,接下来就是商讨该如何达成赡养方案,彻底解开母女三人的心结。对此,我决定贴合当地人的传统观念,采用羌族特有的解纷机制——议话坪的方式,心贴心化解矛盾。

  我邀请了双方家族中的长辈、村干部、人大代表以及专职调解员,大家围坐在一起,面对面协商。我详细释明了民法典对赡养义务的规定,尽最大可能让大女儿摒弃陈规旧俗。同时,双方长辈、人大代表、村干部、专职调解员也从各方面释法明理,全力解开母女三人的心结。最终,二女儿表示:“毕竟血浓于水,我愿意让步,妈跟着我生活,姐姐每个月少给点儿生活费。”大女儿也向母亲诚恳认错并说道:“我晓得错了,只有我们两姐妹处得好,你才会真正开心。我一定按时支付赡养费,也会经常去看望你和妹妹……”

  在七贤柏古树下, 92岁的蒋老太笑得很开心,母女三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再次找回了亲情的温暖……

  抽丝剥茧皆遵法,推心置腹都是情。作为一名长期扎根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庭的基层法官,我深知少数民族矛盾化解的特殊性。在民族地区,审判的目的不仅在于“案结”,更为重要的是修复受损的民族关系、亲情关系和邻里关系,我愿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为这片土地送去更多的司法温暖和感动,成为这里真正的“尔玛”(本地人)。

  

  

来源:绵阳中院

  

作者:刘晓 北川羌族自治县法院永安法庭庭长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3/11/id/76367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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