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首届“智慧之星” | 杨超:十年忠诚为民路,奋楫扬帆再起航

时间:2024-04-20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穿越战火纷飞的历史云烟,历经改革建设的风雨洗礼,在神州尽彩、燕舞莺翔的盛世华章中,人民法官,将法律与正义之剑高高擎起,披肝沥胆,谱写了执法为民的壮丽篇章,诠释了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因为这份信仰和崇敬,十年前,我从终南山下的校园回到家乡,开启了作为一名法官秉公执法为民解难,孜孜不倦追寻法治,仰望国徽守护公正的奋进旅程。

  

  

  起锚,标定司法为民无止境的航向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2012年的我,虽然刚成为法官助理,但司法为民的理念已经深植于心。那一年,一起当事人因购买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汽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起诉汽车生产商和销售商承担产品责任的二审案件,由我撰写文书。会见当事人时,已承担了32万元高额赔偿责任的他看起来十分无助,请求法官帮助他们一家。那一刻,我真切地体会到一个困顿无奈的当事人身后一定还有一个举步维艰的家庭。在办理案件时,我仔细研究法条,从请求权基础入手,厘清法条之间的逻辑联系,找出立法保护受害人的原意,明确由生产商和销售商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裁判思路,此案二审得以峰回路转。

  案件办结并不意味着工作结束,要想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更多群众受益,及时提炼裁判规则更为重要。随后,我以此案为样本撰写的案例被收入2014年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破雾,凭借勇毅笃行细思量的担当

  

  

  “解决执行难”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至今,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当年我们分管院长在动员大会上的真情一语,他说:“这三年努力,将见证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共同的情分。”

  2016年,作为执行局助理审判员的我背起卷宗远赴山西洪洞。由于前期保全的财产不多,不甘心的我在扣划案款时,又着重梳理了相关账户的交易流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从几条零星的交易记录中发现了被执行人在隔壁的霍州市报税的情况,我当即判断被执行人应该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马上赶往霍州。在霍州,我们查询到被执行人用于报税的账户余额竟高达1.2亿元,该案900万元执行标的被一次性全部执行到位。“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我因工作成效突出被自贡市评为记二等功公务员。

  

  

  越激流,秉持责任信念高于天的忠诚

  

  

  2017年,我转战到刑事审判条线。在责任意识的自我加压和自我驱动下,我秉持对党忠诚的坚定信念,自觉把开展好各类专项审判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坚决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力争把所有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我参与办理了自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部25件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案件,其中李金勇涉黑案和喻小杰涉恶集团案均一审直接生效。“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参与制定了我市司法机关第一份关于联合打击电诈犯罪的座谈会纪要,有力推动了一大批电诈案件高效审结,我市电诈案件审判效率稳居全省第一方阵。2021年,我被评为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并于去年获评“自贡青年五四奖章”。

  俄国诗人莱蒙托夫有首诗这样写道:一只船孤独的航行在海上,它只是向前航行,脚底是沉静碧蓝的大海,头顶是金色耀眼的太阳。我认为,法官就是这样一只船,我们执着前行是因为对法律有着最虔诚的信仰,头顶那片阳光则是我们倾尽一生想要实现的美好愿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我的中国梦、法官情。我愿用生命和汗水去坚守法之情怀,捍卫法之正义,始终做到初心不忘、砥砺前行。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超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3/02/id/7153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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