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万余元的“抚恤金之争”

时间:2024-04-20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场“抚恤金之争”。

  

  丧亲之痛未平,又添抚恤金之争

  “都是一家人,怎么会闹到这个地步”,年近七十岁的张哥最近总是心事重重,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既是为了已故的双亲,更是为了那几十年的兄妹情。老人刚刚去世,自己和亲妹妹张妹却因抚恤金、丧葬费的分配问题对簿公堂。

  2017年张母去世,单位发放了抚恤金10万余元,因为张父仍然在世,张妹没有提出分割母亲抚恤金的要求。2022年10月张父离世,其所在单位发放抚恤金、丧葬费等3万余元,张妹认为张哥独占了父母的抚恤金,要求与张哥分割父母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双方私下多次协商不成,59岁的张妹将67岁的张哥诉至莲湖法院。

  

  以典型案例释法,巧解双方心结

  莲湖法院立案庭法官秦玉新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兄妹二人已是花甲之年,认为此案不能一判了之,否则不仅无法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还会影响兄妹二人亲情关系,遂在征得兄妹二人的同意后,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本次纠纷,并邀请莲湖法院特邀调解员叶红参与案件调解。

  调解过程中,兄妹俩就抚恤金的分配问题各执一词,张哥认为父亲遗嘱中写明了父母的抚恤金全留给自己,而张妹认为父母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遗嘱中关于抚恤金部分的处分无效,抚恤金应该由二人均分。见兄妹二人对抚恤金分配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与调解员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搜集了多个相似案例并进行了详细讲解。

  “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通常都是参考继承相关规定处理的,分配时要考虑分配对象与死者是否共同生活或所尽赡养义务的大小,刚才给你们讲的这些实实在在的案例也都是这么处理的”,承办法官秦玉新耐心地向兄妹二人解释道。

  “我们年纪都大了,这些法律规定也是一知半解,还是法官和调解员同志给我们讲的这些案例实在,一下就明白抚恤金该怎么分了”。承办法官见兄妹二人对法理部分已经明晰,为尽快化解本次纠纷,维系二人兄妹情谊,于是再次请兄妹二人来到法院进行调解。

  

  从情理角度出发,留住亲情“种子”

  9月6日,相伴近60年的兄妹如约来到调解室,经过前期的释法工作,这次兄妹二人终于心平气和的坐在了一起。

  “俗话说‘父母半生恩,手足一世情’,你们兄妹都是一家人,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两位老人肯定也希望看到你们和和睦睦,而不是为了钱争得不可开交。”具有多年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叶红道,“你们兄妹俩都有自己的难处,但我希望通过这次调解,能够弥合你们这次的隔阂,以后的日子多些体谅和帮助”。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兄妹二人在随后的调解中逐渐放下了心中的包袱。

  “这么多年我哥他确实很辛苦,一直跟爸妈一起生活,照顾他们,在赡养二老的问题上贡献确实比我大”。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调解下,张妹愿意在抚恤金的分配问题上做出让步。张哥看到妹妹的思想转变后表示愿意和解,最终兄妹二人就抚恤金的分配问题达成一致,张哥当场向张妹支付了6万元抚恤金。

  

  至此,一场因抚恤金引起的纠纷在法官与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得以化解,案结事了的同时也避免“赢了官司,输掉感情”的尴尬局面,兄妹二人心中“亲情”的种子也得以留存。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9/id/75422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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