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互换惹纠纷 聚力“三调”促和谐

时间:2024-04-20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故市镇某村徐家父子因承包地的经营权纠纷,与村组、村委会闹起了矛盾,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维护其承包地合法权益。

  渭南市临渭区法院故市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刘通在接待徐家父子的过程中了解到,徐家父子承包了本村5.12亩土地,除年过八旬的父亲徐某甲之外,其两个儿子徐某乙、徐某丙长期在外务工,未在村里生活。徐家父子诉称,自2021年10月起,村上一直想将其承包的土地征用,提出为其重新调整互换一块合适的土地,但对于如何换、怎么换、换哪里的问题,村上一直未与其达成一致意见,也没给个具体说法。2022年徐某乙回家生活期间发现自家的承包地被他人耕种,徐家父子就此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要求村组及村委会返还其承包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开庭审理之前,在征求了徐家父子的调解意见后,干警们一同前往该村村委会展开调解工作。

  在首轮的调解工作中,徐家父子一直坚持要求返还其承包的土地、恢复原状,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但村上却认为他们要求调整涉案土地的方案是为全体村民的利益考虑,也经过了村民大会谈论,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都不愿作出让步。

  故市法庭遂即安排开庭审理此案,整个庭审工作从早上九点持续至下午五点,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认真寻求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并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多种调解方案,逐一研究每个方案的可行性。抢抓时机,在庭审结束后二次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并通过不断的疏导来缩小双方之间的差距,徐家父子逐渐放下情绪,同意互换土地,但由于其要求村组为其赔偿上半年损失价值过大,村委会及村组对此不予认可,此次调解仍未成功。

  农村土地流转错综复杂,较为突出的就是由于土地互换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考虑到一判了之并不能彻底解决因土地互换而引起的矛盾,法庭负责人杨晓东与承办法官刘通决定再次对双方当事人背对背进行调解。一边是杨晓东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特邀调解员,多次与徐家父子交流沟通,一方面向徐家父子释法明理,告知其要求停止侵害、返还土地的诉请客观上已经不能实现,一方面并从法理、情理、修复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为其提供最合理的解决方案。另一边,承办法官刘通联动政府工作人员、乡贤,苦口婆心的劝解村委会、村组调整出一块合理的承包地与原告进行互换,切实保障每位村民的合法权益。调解当天,干警们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村组进行实地勘察,徐家父子也就村组为其提供的几块可调整的承包地分析利弊。

  最终,双方达成土地互换协议,由村民刘某某将自己承包的一块与徐家父子等面积大小的承包地调换给徐家父子。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将该协议报该村村委会备案。至此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最终握手言和。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4774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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