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格桑花

时间:2024-04-20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01

  法庭的格桑花开了,有红的,有紫的,在阳光下,将法庭这个小院衬托甚是美丽。格桑花是我三月份播种下的。今年三月,我到谢村法庭工作。法庭的庭院里有一处花园,中间种植有一棵风景树,周围留下了多余的地方。

  看着光秃秃的黄土,我总觉得有碍视观。为此购买了一些花籽,让法庭的老陈负责种上。老陈将花园里面的土翻了又翻,撒上花种。看着花种一天天地从土壤中破土而出,再长出嫩苗,大家顿感花园里有了绿意。老陈隔三差五地浇水,绿色的花苗逐渐长成了一尺高的花杆。

  直到上月一天早上上班时,老陈告诉我花园内的格桑花开了,我迫不及待地赶紧上前察看。果真,在一片绿色的花杆中拥簇着一朵红色的格桑花,它在夏日的阳光下,显着那么澄明,那么有灵性,好似高原蓝天下洁白无瑕的圣莲。

  

  02

  格桑花是淡雅的,它淡雅的清纯,淡雅的脱俗。曾几何时,在电视上看见一片连一片的格桑花生长在青藏高原上,花儿绽放在山谷、摇曳在山顶上。无数的花朵组成一排排浪花,在秋风中荡漾,格桑花的海洋,和高原湛蓝洁净的天空遥相呼应,构成一个宁静祥和的世界。

  在格桑花绽开的这一阵子,有来法庭办事的诉讼当事人,也有在法庭开庭前等待之暇的代理律师们,他们也会饶有兴趣地凑上前去观赏,他们都笑着说这一片花很漂亮,个别人也和我开玩笑地说,我种的花太过于文气,不如种一些玫瑰或者其他花鲜艳的多。但我知道,格桑花的这一份淡雅和祥和,正是法律人所追求的精神价值,在清淡中追求祥和,在祥和中享受这一份清欢。

  康德在他的《实践理性批判》一书说道,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桑格花绽放在高原蓝天下的山谷中,它的文气和清雅象征着圣洁,与康德所说的崇高道德法则甚是一致。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认为,道德高尚之人,像水一样滋养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有功于万物而又甘心屈尊于万物之下,温良谦让,广泛施恩却不奢望报答。法官是道德法则的至上者,是良法之治的崇尚者,是法律之治的追随者。而作为法官,柔于水、清如水、平如水,做道德的楷模,追求清淡的儒雅。

  

  03

  基层法庭的案件以离婚案件和邻里纠纷居多。当事人往往带着怨气忧愁而来,但在我们法庭团队同志们的努力下,他们如怀释重地满意而归,作为法官,每每看到此景心中甚是感触,都为他们高兴。

  今年五月份,因一起邻里借贷纠纷当事人前来法庭咨询。在交谈中我了解到对方借款四年,至今拒不偿还,因时间较长,该当事人准备到对方单位主管部门通过信访解决,后经我的指导下,他按照诉讼程序进行起诉、调解。结案后,我又多次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最终在法庭的努力下,不到十五天对方当事人向他履行了全部借款。拿到案件款后,这位当事人高兴地给我打电话,说一定要给我制作一面锦旗,我在电话中拒绝,但当事人最终还是将锦旗送到去法庭。

  收到锦旗后,我让助理将锦旗放到柜子里面。助理惊奇地地问我,为什么不将锦旗挂在墙上?我笑了笑,没有作答。我知道:温良谦让却不奢望报答,这是法官应当做的,即使一丝丝荣耀和名利,也容不得半点骄傲。我想这也是格桑花的品格,它没有玫瑰的妖艳,没有牡丹的荣华富贵,它清新脱俗,文气淡雅,守护着高原的那天蓝天和穹顶。

  这片格桑花,也守护着我们的法庭,守护着法庭那枚鲜艳的国徽。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6/id/73420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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