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风采|谭支差:与公益诉讼共成长

时间:2024-04-29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从试点到全面推开至今,检察公益诉讼已经走过了8个多年头。而从2016年至今,从而立之年到即将四十不惑,湖北省恩施州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谭支差在守护公益这条路上也走了近8年时间。截至目前,谭支差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向基层检察院交办案件线索5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0件,审核检察建议1000余件。从“创业”到“创先”,从“创优”到“创新”,他和检察公益诉讼这项事业共同走向成熟、行近不惑。

  当好急先锋,破难解疑显担当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湖北成为试点省区市之一。不久,谭支差怀着既兴奋又忐忑的心情,从恩施州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调整到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成为首批“吃螃蟹”的人。

  一项新工作的开展并不容易。当时,谭支差和同事们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案件线索少”。为发掘线索,谭支差到“两法衔接”平台上一个一个翻看,找得“红了眼”。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从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中找到了线索。

  2016年初,利川市某牧业公司在5万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中,未按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也未经环评验收,即投入生产,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农田和水源造成严重污染。环保部门对该牧业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但该牧业公司没有采取任何修复治理措施,并继续进行生产活动。

  谭支差在报领导同意后决定立案。他和同事多次到现场调查,因为没有经验可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加之涉案公司认为其已接受了行政处罚,对调查不配合,工作推进困难重重。

  “这些桶都是用来储水的。”在调查时,谭支差发现涉案公司附近的居民家中,几乎每家都摆着一个白色大塑料桶。居民说,因为某牧业公司排污,他们取水的饮用水源受到了污染,过去一年都只能买其他地方运过来的净水。“听说他们被罚款了,但我们这里的水还是不能用,你们能不能想想办法?”居民无奈地问道。

  通过走访专家谭支差了解到,一头生猪养到出栏的排污量是可以估算的。为此,他收集了该企业近两年生猪存栏量、用水量、外运处理沼液量等数据,聘请专家评估后发现,该企业外运处理沼液量远低于可能产生的排污总量,基本可以证明其违规排放了大量污染物。

  2016年6月16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涉案公司停止对环境的侵害,对其人工池塘污水予以清除或采取其他治理修复措施;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220.3万余元,并承担该案的评估费用6万元。

  这是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后,湖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判决后,涉案公司不仅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还引进有机肥料生产线“变废为宝”,走出了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8年来,从摸着石头过河的焦急到踏水而行的迅疾,从市井气息浓厚的市场到深山里的小流域,同事们眼中有点“急”的谭支差,始终坚定前行。

  当好领头羊,上下求索提质效

  作为恩施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领头羊”,谭支差责任重大,全州每年200余份检察建议的发放及起诉案件的审批等工作都要经他把关。从证据收集、补充调查到文书制作、庭前指导等各个环节,谭支差都是手把手、一对一指导。

  让同事们印象最深的是,谭支差非常重视基层检察院典型案例的培育。几乎每个工作日,他都要打开系统查看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不仅如此,他还经常跑到基层检察院了解案件情况,从中筛选值得培育的典型案例,然后全程关注、重点指导。

  2022年,恩施市检察院收到线索,称有人在清江河岸边凿洞、私挖云锦石。清江云锦石独产于恩施,极具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但是,云锦石不属于资源类矿石,适用哪些法律办理此案成为难题。就此,恩施市检察院依法上报到了恩施州检察院。

  “案子的突破点还是要到现场去找。”谭支差带领办案组到现场走访。他发现,青江河岸边立有河道管理界桩,而采挖现场全部在划定的河岸线堤防区域内。此外,河岸上方不远处就是供市民休闲锻炼的亲水走廊,私自采挖云锦石的行为不仅影响了河道行洪安全,还对市民出行安全造成隐患。

  在谭支差的指导下,恩施市检察院从维护河道安全方向着手,依法向属地管辖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大巡查力度,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打击私挖采石行为,切实保护河岸沿线安全。该街道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向违法行为人聂某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要求其限期恢复河岸原状。

  如今,清江河岸上被挖掘出的12个空洞均已回填修复,河边走廊设置了多个严禁非法采挖云锦石的警示牌,并安装了24小时电子监控。2023年,该案入选湖北省检察院、省水利厅联合发布的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助推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

  据悉,恩施州检察机关办理的6件案件入选了最高检发布的公益诉讼相关典型案例,办理的2件案件入选了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还有10件案件入选了湖北省检察院发布的公益诉讼相关典型案例。

  当好开拓者,能动创新见实效

  如何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谭支差的答案是:创立新机制、跨区域协作、开展小专项。

  湖北省咸丰县与重庆市黔江区相邻。2023年2月,黔江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咸丰县大路坝区谭家坪村云溪沟、段溪河河道及沿岸处堆积大量生活垃圾,遂依托其与咸丰县检察院联合会签的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将线索移交至咸丰县检察院。因谭家坪村与黔江区小南海镇相互嵌套,两地政府在管理中存在推诿塞责现象。黔江区、咸丰县两地检察院联合调查,分别向两地政府及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监督完成整改。同年11月,两院在谭家坪村与小南海镇“插花地带”(两地之间没有明确归属的区域)联合设立“公益保护公告牌”。公告牌上写明了检察建议内容、整改要求等,并公布了发现损害公益行为线索的举报方式,号召群众主动参与到公益诉讼监督中来。

  实际上,“公益保护公告牌”发源于利川市检察院。2023年6月,利川市检察院办理一起案发地偏远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为解决“回头看”面临的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等问题,在案发地和附近村民聚集区设立“公益保护公告牌”,公告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内容、建议时间、案件联系人等信息,发动群众监督办案进程和整改进度。

  后来,谭支差把这项创新制度推广到全州。为节约司法资源,针对案发地在偏远地区、整改效果易反弹案件,全州每个基层检察院都推行了“公益保护公告牌”制度。“这牌子上面有电话号码,如果发现问题就给我们打电话。”谭支差每次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都会挨家挨户给附近居民做工作,让更多人了解检察公益诉讼。

  “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保护农村人居生态环境”……近年来,恩施州检察机关部署了一个又一个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今年,最高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谭支差立即响应,从食品安全领域着手,在全州开展“益安餐桌”公益诉讼监督小专项行动。“外卖平台带来了很多便利,但监管存在盲点,要更加引起重视”……从拟订方案到推动实施,从个案办理到总结提炼,他始终奔走在一线。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杨奇 万莞榕)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zdgz/202404/t20240425_6526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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