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三连招”强化基层法治建设

时间:2024-05-16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在体制机制上出实招。研究制定《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三级指引指标》,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法治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法治观察点和基层法治观察员制度,强化资源整合、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建立分级分类的基层法治观察建议处理机制。探索将基层法治观察与“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实现工作同频共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全市已确定基层法治观察点266个、选聘法治观察员724人,共收到各类法治观察建议书182份,办理率超过90%。

  在决策审查上亮新招。不断完善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审核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乡镇(街道)、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升方案,对乡镇(街道)、园区合法性审查人员的审查意识、力量配置、培训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新要求,确保做到“应审尽审”。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协理员参与乡镇(街道)及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品牌建设,推进规范性文件廉洁性审查、长三角一体化对接发展等创新事项,推动乡镇(街道)、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以来,全市123个乡镇(街道)、园区共审查决策事项200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在基层治理上动真招。推深做实“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部署建立“一站式”调解中心,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全市116个乡镇(街道)已完成86个调解中心建设,建成率74.1%。探索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所队伍建设,高质量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印发《滁州市“公证服务进村居(社区)、企业园区”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推进公证服务村居(社区)企业园区全覆盖。做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结合“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市、县两级联合开展“法律明白人”万家行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7219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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