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全链条打击利用假证骗取贷款行为维护金融安全
一个个问号催生数字模型落地生根
鄂尔多斯东胜:全链条打击利用假证骗取贷款行为维护金融安全
“要有善于发现线索的‘火眼金睛’,还要有敢于深挖彻查的坚定决心,更要有勇担监督使命的‘妙手良方’。”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这样分享该院研用涉金融安全领域买卖、伪造离婚证法律监督模型的心得。
2023年10月以来,为遏制并杜绝不法贷款“黑中介”买卖、伪造离婚证、假银行流水、户口本等骗取二手房抵押贷款乱象,维护金融安全,化解金融风险,该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个案办理为突破点,以数字模型为重要工具,开辟融合监督新路径,开启行刑共治新格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办案组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研判涉假证案件。
利用该数字模型,该院共筛查出中介在一年内伙同购房者在当地5家银行用假离婚证骗取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房屋交易税费等方面的违法线索89条。假离婚证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该院对东胜区公安局办理的36条案件线索进行动态跟进,适时依法提前介入,同步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利用移送的线索刑事立案15件42人,其中,该院监督立案5件13人。办案中,打掉“黑中介”25人,成功斩断一条辐射全国多省市的制造售卖假证件、假印章的黑色产业链。
办案中的疑问并非巧合
2023年10月,该院办理了一起买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在案证据显示,贾某作为房屋交易中介公司合伙人,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唆使12名不同购房者利用当地首套房个人贷款利率有优惠和房产交易税低的购房政策,通过买卖、伪造离婚证、银行流水骗取商业银行贷款,从中攫取几万元不等的差额,最终,房屋中介按房屋成交价和贷款发放额度的比例抽成,收取高额中介费和贷款服务费。
房屋中介为什么会想到用假离婚证办贷款?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着重对此进行了讯问。贾某供述称,他之前在其他房屋中介公司工作时就这样操作,且该行为在各大中介公司中普遍存在。
办案检察官并没有一听了之,而是在心中画着一个个问号:是否如贾某所说,东胜区还有其他中介公司也让购房者买卖、伪造离婚证来办贷款?这些假离婚证从哪里来?假离婚证又是怎么流入银行的?这样的中介行业乱象是否普遍存在?
带着疑问,检察官实地走访辖区民政局发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平台信息与各个银行之间并不互联互通,购房者使用伪造的离婚证很难被银行发现。紧接着,检察官又走访了辖区多家商业银行,了解银行近一年客户使用离婚证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的情况,发现确实存在同一中介公司在不同银行为多个不同购房者用离婚证申请银行贷款的现象。
真的只是巧合吗?如果放任该情形,会不会威胁本地区银行系统金融安全?根据这起假证案件查明的事实看,房屋中介人员从中获取的贷款服务费和中介费相当可观。在如此大的非法利益诱惑下,检察官更加坚信以上情况并非“巧合”那么简单。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年2月26日,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4万余元。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我们不能就案办案,要借助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对不法贷款中介用假离婚证骗取银行贷款乱象进行督促根治。”该院检察长任婵在分析研判贾某个案特征的基础上,明晰了以点带面的类案监督思路。
该院办案检察官、信息技术人员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协调民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银行等单位,通力汇集数据信息,打破数据壁垒,以贾某案反映的问题线索为基础,提炼具体数据和碰撞方向,研发了涉金融安全领域买卖、伪造离婚证法律监督模型。
数据价值转化为“高含金量”检察方案
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是最基本要件。为精准锁定买卖、伪造离婚证等的“黑中介”犯罪线索,当务之急,是需要调取商业银行贷款信息数据。
早在2023年11月,该院办案小组就先后多次走访几家商业银行,提出共享贷款信息数据的想法却屡屡碰壁,部分银行不愿配合,提出只有提供具体的身份证号才能调取相关贷款信息。但在线索摸排阶段,办案检察官并没有具体的相关信息,更何谈提供?获取贷款信息数据一度陷入困境。
面对“拦路虎”,检察官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借势借力,依托行刑衔接机制,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沟通对接,有效打破数据调取难的局面。今年1月,该院牵头与东胜区公安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建立东胜区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方案,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数据调取查阅工作顺利推进。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检察院检察人员与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沟通数据调取查阅工作。
在金融监管部门协助下,检察官在几千条贷款数据中,很快发现了200余条辖区内房屋中介人员在不同银行为多个购房者用离婚证申请银行贷款的线索,且这些离婚证为伪造的疑似度极高。经与鄂尔多斯市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平台近10年的离婚数据碰撞比对,生成异常数据库,准确锁定了贷款资料中为假离婚证的信息,并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为更好地打击治理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今年3月29日,鄂尔多斯市检察院牵头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多家单位会签《关于打击治理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协议》,在线索反馈、行刑双向衔接、数据库共建共享等方面形成长期合作机制,有效打通数据共享渠道,打造执法司法全链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携手维护金融安全。
针对案件中反映的“黑中介”造假现象普遍,多家行政部门信息共享不及时、传统监管手段滞后等导致的贷款乱象及“管不到、管不透”的问题,该院撰写调研报告和检察办案情况反映,争取东胜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并撰写社会综合治理检察方案,东胜区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推动多个职能单位对贷款乱象进行深入整改和治理,切实维护本地区银行系统的金融安全,高质量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四大检察”联合发力让“问号”变成“感叹号”
办案检察官发现,房屋中介在帮助办理假证件时,还有上一级贩卖假证的中间商,在售卖假离婚证时会向购房者收取200元至600元不等的费用。经查,制假团伙的造假业务范围极其广泛,假证件包括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各种学历证、资格证书、税票、特种安全作业许可证等百余类,假印章包括全国各地的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等印章1000余个,企事业单位、公司印章等2000余个。
据身在江苏某地的贩卖假离婚证的中间商管某供述,其专门负责添加距离江苏省较远地区的房屋中介微信,并在其朋友圈发布大量可制作各类假证的广告,其中添加内蒙古的房屋中介就有千余名。
该院针对买卖假证泛滥这一类型化问题,多次与东胜区公安局召开对接会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强化办案质效。今年4月,该院会同公安机关、法院等单位联合签署《关于买卖、伪造离婚证类案办理工作指引》,从该类案件的管辖、定性、证据标准、强制措施适用、量刑等方面作出详细说明,将制造、贩卖假离婚证的关联嫌疑人列为打击犯罪的重点。
公安机关在制假窝点查扣的涉及多行业多类型的假印章、假证件。
今年以来,东胜区公安局根据移送的线索顺藤摸瓜、层层追查,前往北京、江苏等多个省市,端掉造假窝点,抓获多名贩卖假证的中间商,并陆续查获多名买假用假的“黑中介”。在制假窝点查扣伪造的涉及多行业多类型假印章、假证件5800余件。
该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实施分层分类处理,从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等方面进行融合监督,运用多种审查方法办理好该类案件,实现多点开花的联动监督效应和社会治理效能。
截至目前,该院向涉案银行制发检察建议2份,规范银行合规审核贷款,为银行挽回数万元的贷款损失;监督公安机关将排查出的涉嫌行政违法线索移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分局;向本院行政检察部门移送线索15条,督促住建局加强对中介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二手房中介信息的监管力度;建议民政部门向银行开放婚姻登记数据端口,实现信息共享,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向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购房者骗取国家房屋交易税费线索14条,督促税务部门强化税收监管;推动构建跨部门信用风险联合管控体系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中介公司市场主体准入,保障房屋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与金融监管、银行、民政、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对不法贷款中介乱象的有效打击与治理,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自从知道检察院起诉了办假证的中介贾某后,我们就不敢再买卖、伪造离婚证了。”通过数据模型摸排出的另一名买卖假离婚证的不法贷款中介犯罪嫌疑人冯某在接受讯问时说道。该院运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综合治理”的组合拳,有效发挥监督成效,对本地区的不法贷款中介行为起到明显震慑作用。
“检察机关不仅帮助我们挽回损失,还指出我行贷款审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提出的检察建议完全接受并认真整改,严防犯罪分子钻制度的漏洞,日后也将更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某银行负责人表示。
“从案件办理到构建模型再到模型发挥效用,几个月时间里,我们切实感受到大数据给法律监督带来的力量,也充分认识到数字检察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新时代的检察官一定要主动拥抱大数据,为司法办案插上‘数据’的翅膀。”该院办案检察官感慨道。为实现线索及时移送、筛查精准落地,扩大数据价值,发挥更大监督效能,不久前,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统筹,该模型已在全区推广适用,正在形成全方位打击买卖、伪造证件的最严态势,切实消除金融安全隐患。
(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任婵 任利)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5/t20240522_6546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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