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护企在行动|给企业一个整改机会

时间:2024-05-3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作为企业负责人,我原本想打造自主品牌,却因法律意识淡薄,追求一时利益,让公司和员工站在了被告席上……”日前,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闵行区法院将庭审“搬”到该市莘庄工业区文体中心公开审理,当地人大代表、园区汽配企业代表等40余人现场旁听,被告人霍某当庭反思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霍某、原某在经营某汽车配件公司期间,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带有某知名品牌的汽车氛围灯及相关配件,并雇用叶某、骆某对外销售,获利31万余元。

  “被告单位作为具有正规业务的汽车氛围灯公司,也正在研发自主品牌和申报专利。同时,作为一家初创企业,更应明白其中的不易,也更应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能为了谋取短期利益而侵犯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被侵权的知名商标企业历经百年发展,品牌经营倾注了权利人的大量心血与资金投入,希望4名被告人引以为戒,今后合法经营,避免任何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霍某等4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庭前主动退回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霍某表示今后一定依法规范经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潜心打造自主品牌,绝不再触犯法律底线。法院审理后,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某汽车配件公司)罚金10万元,被告人霍某、原某、叶某、骆某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至一年不等,同时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适用缓刑,给企业一个整改发展的机会。

  “我所在的公司就是一家百年企业,此前也遇到过品牌侵权行为。这次庭审对我启发很大,经营者不能只追求经济利润,更要学法守法依法经营。”闵行区人大代表陈杰表示,此次活动使其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新认识,并希望检察官到其所在公司普法。

  随着品牌经济的日益兴盛,商标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无形资产。闵行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和知识产权一站式保护,在依法指控犯罪的同时,通过课堂式庭审和沉浸式警示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建立合规管理体系,防范刑事犯罪风险,持续护航区域经济创新发展。

  (记者江苏烨 通讯员李颖)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05/t20240524_6550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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