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淅川法院执行干警办案途中救人
时间:2024-06-0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5月28日下午18时左右,淅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李硕、罗钰玺在外出办案途中经过富强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时,发现十字路口处有一电动车倒地,伤情不明。
“快,把车停在前面,挡一下车流,下车救人!”执行干警立即停车查看伤者情况。当时该伤者瘫坐在地,身体多处擦伤,手臂已无法正常抬起,情况不容乐观。李硕和罗钰玺立即分工,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指挥过往车辆绕开事故现场,防止发生交通拥堵引起二次事故。
随后120急救人员赶到,李硕和罗钰玺协助120急救人员将伤者抬到担架上,伤者家属随120赶往医院。在伤者送诊后,干警又将其洒落在现场的个人物品进行整理,将电动车推至路边,等伤者其他家属到来完成交接后驱车离开现场。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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