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时间:2024-07-01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一、政策背景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

  二、决策依据

  2月28日,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2024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从2024年1月开始组织起草《2024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初稿)》。3月13日,省厅印发《山东省司法厅2024年工作要点》。根据《山东省司法厅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我们逐项对照,充分吸纳需要落实的任务,确保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不漏项。同时,又在征求各市各部门意见后对《工作要点》进行了充实完善,形成最终定稿。

  三、出台目的

  《工作要点》出台是为了明确2024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任务目标、重点领域、创新实践、组织保障等方面工作方向,确保上级部署要求落地落实。

  四、重要举措

  《工作要点》指出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普法宣传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努力打造齐鲁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全面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工作要点》具体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坚持思想铸魂,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面向全社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组织开展全省法治文化专项课题研究,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二是坚持突出重点,不断增强普法宣传工作质效。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深化“宪法十进”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周活动。落实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月活动。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持续打造“沿着黄河去普法”品牌。加强食品药品、消防、道路交通、互联网金融、消费维权、劳动维权、扫黑除恶、禁毒、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工作领域主题普法活动。面向全省公民编印发放“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坚持分类施策,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出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完善配套制度。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加快推进全省专门学校建设。结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企业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走出去”的我国公民、企业的法治宣传。积极对来鲁、在鲁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四是坚持创新发展,努力打造齐鲁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命名公布第四批“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创建。适时召开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加强对齐鲁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发、公共普及和传承运用。开发完善齐鲁法律文物云展馆。编印《齐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掠影》。实施“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基层巡演活动。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运行“山东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完善齐鲁普法网、“山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功能,鼓励各级各部门利用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微博等搭建“互联网+”普法平台。五是坚持示范引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荐申报“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做好“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日常评估和检查,实现动态管理。鼓励“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基层治理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第十批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部署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定期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考试、考核,推进培育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开展优秀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六是坚持多措并举,筑牢普法工作稳固基石。探索建立普法提示函(建议书)制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单位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公益普法工作机制。完善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举办全省“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通报表扬“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7575/202407/8e3f2e03-f38f-469c-8af0-a4d94244a8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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