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时间:2021-03-01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六年艰辛维权路 法援情暖农民工

  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近日,农民工秦某来到甘肃省嘉峪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他最困难之际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感谢在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真情陪伴和不懈努力下,使他六年的漫长维权路,终于有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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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农民工秦某跟随胥某来到嘉峪关某住宅小区工地从事建筑工程的瓦工工作,此建筑工程系嘉峪关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包给陕西某建设有限公司,胥某对秦某进行考勤管理。2014年4月27日,秦某在干活过程中不慎从凳子上跌落受伤,经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跟骨骨折。秦某受伤后,多次找到陕西某建设有限公司索赔,但陕西某建设有限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向秦某支付任何费用。

  

  索赔无果后,秦某准备申请工伤认定,由于秦某未与陕西某建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需要先行确认劳动关系。自此秦某走上了漫长的六年维权之路。秦某确认劳动关系一案历经两年的四次开庭审理,由于未能查明秦某和陕西某建设有限公司存在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因此无法确认秦某和陕西某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这一结果让秦某始终难以接受。无奈,秦某只能转变思路,将胥某、陕西某建设有限公司等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重新起诉至法院。本案又历经三年法院的三次开庭审理,在原本案件出现转机之际,胥某却因病不幸去世,这使得原本已峰回路转的案件,再次陷入僵局。心灰意冷的秦某在万般无奈之下,来到了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法律援助中心能给予他帮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本案案情后,决定立即受理该案。由于秦某系农民工,因此第一时间为其开启了“绿色通道”,先指派律师,后补办手续,将案件指派给办案经验丰富的甘肃律诚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岩代理。

  

  孙岩在接受指派后,立即联系了秦某,在与秦某详细交谈后,对案件有了初步的认定,通过对案情的进一步认真梳理和仔细分析后,第一时间帮助秦某将胥某的法定继承人和陕西某建设有限公司等上诉至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过程中,律师孙岩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辩论技巧,最终法院判决胥某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胥某的遗产范围内赔偿秦某11万余元,陕西某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此,本案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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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嘉峪关市司法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和“五零”服务,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了“应援尽援”。为维护全市输出、输入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嘉峪关市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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