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阿克塞县司法局四举措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
时间:2021-03-01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通讯员 毛林)为进一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司法局推出四大举措,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
将少数民族群众纳入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全县少数民族群众信息库,建立联络名册,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特点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并向少数民族群众免费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和宣传册,公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法律援助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增强少数民族群众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畅通少数民族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渠道。将少数民族群众涉及劳资纠纷、工伤待遇、人身损害赔偿、刑事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同时,对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少数民族群众基本生存权、生命权、健康权、居住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实行简易程序,免于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控。对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有责任心、专业性强的律师办理,确保少数民族同胞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加强咨询、受理、指派、跟踪、旁听、回访、归档等环节的把关和监控,努力做到诉前、诉中、诉后全程监督,确保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完善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做好与劳动、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对法院已经提供司法救助的少数民族维权案件,法律援助中心不再审查,直接受理。对已经获得法律援助的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申请司法救助,确保少数民族群众案件得到“快受理、快审理、快执行”。(酒泉市阿克塞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gansu.gov.cn/Show/6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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