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律师在新疆发挥良好示范作用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法治日报通讯员 张蕾
“肖律师,你一定得帮帮我们。”阿某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法律援助中心,从手提袋中拿出几张手写票据,一张张捋平,郑重地交给湖北三丰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高平。
在新疆,像肖高平一样承载受援者殷殷期盼的“1+1”法律援助律师还有很多。《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目前,新疆共有21名来自全国各地的“1+1”法律援助律师倾心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法入千家万户
2014年7月,肖高平结束在新疆温泉县的志愿服务后,继续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申请,来到和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一留就是4年。
一有时间,肖高平就会与当地司法局干部一起,来到和田市及周边地区的工地、小区、农村宣讲法律知识。
“我们印了很多方便携带的法律小故事手册,每次宣讲都会发给群众。大部分工地都有我们贴的法律援助宣传海报,上面印着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和我的联系方式。”肖高平说。据统计,2017年7月至今,肖高平已提供法律咨询1700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824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6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90多万元。
近日,来自浙江杭州的“1+1”法律援助律师赵广林在布尔津县窝依莫克镇恰尔巴克村为村民上法治课时,村民买某称,去年3月,邻居艾某向他借款1000元,承诺一周后还,但至今未还。讲课结束后,赵广林和买某一起到艾某家走访,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做艾某的工作。艾某了解到不还钱的法律后果,当即承诺一个月内还钱。
2020年10月中旬,“1+1”法律援助律师韩敬奎刚从天津市来到福海县,就把办公室搬到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心。韩敬奎深入各乡镇、街道、辖区单位开展法治宣讲,让群众了解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合理利息、如何防范套路贷等法律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王刚介绍说,去年以来,“1+1”法律援助律师结合受援地实际情况,深入乡(镇)、村(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不断提高当地群众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
服务困难群众
“我这个拖了一年多的案子,邓律师不到一周就解决了。”拜城县居民张巧华回忆说,2019年1月4日,自己在某商贸有限公司当保安时,不慎从二楼摔下造成骨折,公司不予赔偿,遂到拜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求助。
来自广东的“1+1”法律援助律师邓慧明代理此案后,帮助张巧华向拜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工伤赔偿。案件经过调解,公司一次性结清拖欠张巧华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各项工伤待遇以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等共计14万元。
近年来,来到新疆的“1+1”法律援助律师针对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提供特色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2018年5月,在某大学读书的庄某突然感到双下肢麻木无力,后被诊断为脊髓动静脉畸形合并出血和截瘫,共花费医疗费70万余元。父母曾为庄某投保终身重大疾病险,但保险公司以庄某是遗传性或者先天性疾病为由拒绝理赔。
2019年11月,庄某向塔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1+1”法律援助律师董鸿尚查阅大量医学资料,在认真了解与本案疾病有关的知识、查看所有医院病历后发现,并无证据证明庄某病情属于遗传性或者先天性疾病。在他的努力下,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
发挥示范作用
2018年7月,律师黄科从辽宁锦州来到阿克苏市开展“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两年多来,黄科和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合署办公,定期为司法行政干部传授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提升了司法行政干警的业务能力。
王刚介绍说,自2009年7月“1+1”法律援助志愿行动正式启动以来,已连续为新疆派遣法律援助律师160名,覆盖天山南北30多个县市。2018年7月至今,法律援助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0多件,提供法律咨询11680人(次)。
王刚告诉记者,“1+1”法律援助志愿行动解决了新疆律师资源不足的实际困难,改善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现状,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法律援助律师不但为新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注入新鲜血液,还为法律援助带来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理念。
“法律援助律师手把手为当地大学生志愿者传授法律实务和办案技巧,部分县市还将援助律师聘为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法律建议,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与水平。”王刚说。
责任编辑: 白海涛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1-01/04/612_3263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