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格尔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扩大)会议暨专题述法工作会议召开
8月6日,我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扩大)会议暨专题述法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菊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锐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龙出席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组成人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三次(扩大)会议、州委依法治州办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措施进行了研究。同时,通报了格尔木市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了当前和下阶段重点任务。市检察院、市城管局、西藏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述法,邀请参会的“两代表一委员”、管理服务对象就述法内容进行了点评,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菊作了述法总点评。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省、州、市委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一办三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部署要求,注重统筹谋划,强化协调指导,抓好督促落实,法治基础不断巩固、法治环境不断优化、法治成效不断彰显,格尔木市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市,市城管局“智慧城管”荣获“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以法治建设的新成效,为格尔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今年是实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我们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开局之年。各部门要以此次工作会议为契机,按照会议提出的今年必须做好的3大板块重点工作以及抓好任务落实的4项工作要求,凝聚思想共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加强协同联动,创新工作举措,全力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省、州法治建设年度要点落实,着力破解制约法治建设的难点、堵点,全力以赴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大力弘扬法治理念,时刻保持法治自觉。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始终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机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压实法治责任,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入手,努力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迭代升级法治环境,积极推进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这一根本要求,实现政府治理新突破;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各联络站作用,把每一次立法意见征询工作转化为立法与普法“双向互动”的生动实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把诉源治理和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加快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夯实筑牢法治基础,广泛凝聚法治共识。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好“法律九进”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构建具有格尔木特色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的监督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压紧压实职责任务,抓好领导干部的述法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一办三组”,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把关定向作用,从基层基础、统筹协调、督察考核、责任落实四个方面着手,筑实根基提效能。各部门要切实扛起法治建设主责,立足自身职能切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创新述法形式,规范述法内容,推动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各部门“一把手”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好地把述法引领的法治优势转化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效能。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408/t20240808_122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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