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积极探索政府采购集中裁决新解法
时间:2024-08-19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去年1月以来,浙江省聚焦政府采购领域投诉、纠纷特点,从集中收案、规范裁判、实质化解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形成政府采购集中裁决新解法,现已裁决案件200余件,涉案金额达11.8亿元。今年3月,被财政部、司法部确定为全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
一是设立统一平台,突出集中办理
设立省级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中心,集中受理省本级和省会市域案件,并建立省、市、县三级受理、流程、审查、判定、尺度“五统一”裁决机制,践行裁决一把尺子量到底。组织律师参与案件研讨、案例发布,推行“简案快办”,编制常见简易投诉事项处理模板,案件裁决平均办结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较法定期限大幅缩减。
二是明确工作标准,突出公正透明
制定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规范调查、合议、调解、决定等流程,明确将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7类共63项列为“政府采购禁止行为”,助力企业公平竞争。搭建政府采购招投标远程异地评审线上应用场景,并公开专家评审分数、行政裁决决定书,打造公平竞争新生态。目前,无一裁决在行政复议中被变更或撤销,服判息诉率大幅提升。
三是强化争议调处,突出案结事了
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确保采购各方信息对称、沟通顺畅。健全采购调解前置机制,规范裁前分流规则,实现调解在投诉前、中、后全过程融入。邀请律师、行业专家等参与争议调处,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等方式,向各方提供调查结果、鉴定意见,推动60%纠纷通过协商解决。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xzzfxtjd/202408/t20240819_504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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