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首个政商交往行为指引

时间:2024-09-02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要求“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近日,广州市从进一步优化政商关系入手,印发实施《广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场景行为指引及答疑(第一批)》(以下简称《指引》),服务保障重大改革理念和举措落地落实。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政商关系是重要“风向标”“晴雨表”

  广州作为“千年商都”,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实践课题,也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

  “公职人员和企业家交往,能不能一起吃饭?开展涉企服务活动,能不能乘坐企业车辆?政府招商引资,能不能和企业互赠纪念礼品?”调研中,公职人员和企业都有不少困惑和疑虑。有的政府工作人员因为担心触及纪法“红线”,对企业家敬而远之甚至拒之门外。

  结合“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广州以市党廉办名义出台《指引》,旨在推动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指引》围绕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接待就餐、交通用车、差旅住宿、礼品捐赠、对外交流等6个方面18类政商交往高频场景,构建了“全景式”政商交往行为指南,对在坚持亲清统一原则基础上的政商交往给予有力支持和保护。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只要严守清廉底线,可以放心与企业、企业家打交道”。

  《指引》不是搞“纪律松绑”,重在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

  《指引》坚持严的基调,梳理汇总相关纪法制度依据,聚焦政商交往中“什么可以为”“什么谨慎为”“什么不可为”形成正负面清单,既释放纪法情理允许范围内的弹性空间,也为政商交往划出“警戒线”“高压线”。

  “实践中,有的地方和单位把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层层套用于普通干部,随意制定高于上级标准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干部群众反映强烈”。起草组成员表示,《指引》重在引导党员干部厘清纪法模糊认识,正面清单聚焦企业需求和干部顾虑,明确了招商公关、开门接访等33个可以开展事项,理直气壮支持干部坦荡真诚为企业服务;负面清单聚焦违反党纪国法、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用“红线”列出大吃大喝、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19个“禁止事项”,严格要求干部把握尺度、守住底线。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对公职人员在与企业交往中的用餐、用车、住宿等问题不搞“一刀切”,确需企业协助安排的保障事项经事前报告、事后按规定结清费用,不作为违纪处理。不少企业人员表示,“《指引》的许多人性化安排,为企业和政府的正常交往活动扩大了空间,也让我们少了许多压力和顾虑,有利于促进政企‘双向奔赴’、亲清统一”。

  落实《指引》重在守正创新,用改革创新的精神护航广州“二次创业”再出发

  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是流淌于血液的基因。《指引》充分体现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要求,树立“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鼓励对紧急情况和特殊情形开辟绿色通道和简易程序,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对在政商交往中出于公心、为了工作而产生的初次违纪、轻微违纪等行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假公济私、明知故犯、谋取私利的严肃处理。

  同时,《指引》坚持守正创新,以“场景+清单+案例+依据”为内容架构,在正负面清单基础上设置“案例问答”,将干部普遍关注的实践困惑融入案例情节,以“执纪者说”的视角细致展开纪法评析,指出容错纠错、减责免责的考量要点,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引导干部消除“想干事怕出事”的顾虑,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

  “我们将始终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指引》为契机,在市区巡察、监督执纪、追责问责中全面准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推动全市“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更好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广州“二次创业”再出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fzgz/gdpf/yfzl/content/post_4486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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