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江西实践

时间:2024-09-06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江西省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省议事协调机制作用,不断把法治领域改革引向深入。

  一、围绕率先突破奋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要坚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注重行政立法保障。我们坚持科学立法,加快填补立法薄弱点和空白区,确保行政行为于法有据。加强政府年度立法项目申报管理,聚焦营商环境、科技创新、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持续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立法力度。注重发挥开门立法对立法快速响应的激活作用,及时回应各方立法建议和意见,推动“小快灵”、针对性强的立法,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注重示范创建引导。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引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质效整体提升。加强示范地区和项目遴选培育,建立申报备选库,实现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的扩面提质。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对江西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动态监测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可感度。

  注重公正文明执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委托执法范围、权限和方式。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研究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工作。

  二、围绕固本强基高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法治是基层治理的支撑和保障。要坚持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深化法治建设实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紧抓整体质效提升。通过召开全省基层法治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全省各地互学互鉴经验、共促共进发展。组建挂点联系指导小组,分别联系14个县(市、区),协同帮助基层破解推进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紧扣红色基因传承。立足红色资源优势,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挖掘、总结、借鉴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果经验,将红色基因进一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开展“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将“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理念扎根群众心中,融入日常生活。

  三、围绕重点任务探索推进涉外法治工作

  随着江西推进更高水平的全面开放,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推动更多涉外法治领域改革和法治创新事项孕育生长,跑出涉外法治建设江西“加速度”。

  聚焦统筹协调推动。开展专题调研,加快成立涉外法治工作协调小组,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推进,协调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推动形成全省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工作协调会,形成全省涉外法治建设推进落实的重点工作清单。

  聚焦涉外法律服务。推动出台涉外法律服务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省本土律师事务所赴境外设立首家律师事务所。推动司法鉴定参与国际法庭科学研讨和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积极构建仲裁、调解、司法鉴定、诉讼有效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打造“有法帮你 涉外律师在行动”品牌,推进涉外律师进企业、进园区,实现律企无缝对接。

  聚焦法治人才培养。深入实施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程,用好涉外法治人才库。探索建立涉外法治高端智库,为决策参考、法律培训提供智力保障。推动涉外部门、司法机关、企业、律师事务所共同建立涉外商事法治人才培养联盟,在全省打造国家级、省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和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加快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

  四、围绕工作保障持续推进完善制度机制

  党的领导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要坚持深化省委领导全面依法治省机制改革,完善全面依法治省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推动、根本保证作用。

  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述法工作对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链条推进机制,实现“述、考、评、督、责”协同联动。召开专题述法会议,听取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省委主要领导逐一点评。各地积极跟进,实现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全覆盖,有力压实各地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抓实法治督察。创新推动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双察”联动,打造“法治督察+巡察监督”新路径,完善和落实工作协同、统筹推进、成果共享、线索移交机制,形成督察合力。强化督察反馈整改,严格精准追责问责。开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重点法治工作专项督办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抓好法治考核。健全全面依法治省考评机制,完善全面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全省综合考核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开展法治建设考核关键指标动态监测,确保法治江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具体安排。我们要把抓好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职能,着力通过改革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外法治各环节的突出问题,为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qmyfzs/tszs/2024090509094699200/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