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守心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4-09-05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又到开学季,普法进行时。为深入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前沿防线,以法治之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北检护蕾”未检团队送法进校园,生动第一课再次启程。

  护航未成年人

  罪错分级干预引起教育者重视新高度

  开学前夕,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北检护蕾”未检团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切入点为全区中小学校长、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讲授了一堂以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为内容的法治课。课上,通过介绍“北检护蕾”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分级干预工作情况,未检团队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罪错严重程度划分,如何进行分级处遇,学校和司法机关在分级干预的工作内容及职责,怎样通过分工协作形成长效机制等内容,让聆听授课的人员对未成年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有了更为全面、系统、深刻的认识,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德育、法治教育,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防护机制等方面提出中肯有效建议。此次授课内容干货满满,校长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们纷纷表示,今后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引导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引领未成年人

  法治课教未成年人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

  未成年人哪些行为属于违法?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在遭遇校园欺凌或者猥亵时,我们要怎样应对,又该如何预防?开学当天,“北检护蕾”未检团队“开学第一课”讲了什么?让我们一起去听听吧!

  预防校园欺凌 以法治护成长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在校园欺凌中,除了欺凌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旁观者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要做起哄的助恶者。”课堂上,法治副校长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后果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生动的语言、形象的比喻和互助问答等方式,激发同学们的兴趣与参与度,增强同学们的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引导他们在面对校园欺凌时,要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做受害者,也不做欺凌者和冷眼旁观者,共同向校园欺凌说“NO”。

  筑牢网安屏障 护“未”健康成长

  法治辅导员通过讲解未成年人遭受网络侵害的案例,围绕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如何安全文明上网、如何避免网络危害、遇到网络暴力如何寻求帮助、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教授实用技能,提高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告诫同学们理性文明上网,远离不良信息,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警惕网络陷阱和不良信息侵害。

  树立安全意识 共同守护“未”来

  法治副校长通过播放动漫短片、典型案例分析的形式,讲授了属于性侵害的行为、哪些人可能是性侵害者和受害者、如何有效防止性侵害等方面对同学们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同学们全面了解和认识在日常学习、生活、交友、娱乐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和可能遇到的各种危害,向大家讲授正确的应对方式、处理方法和注意事项,引导未成年人树立防范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好自己的首席安全官。

  授课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做懂法、守法的小公民。“通过这堂法治课,我学会了如何抵制校园欺凌和性侵害。我们不能做旁观者,因为做久了旁观者会没有爱心,我们也不做施暴者,施暴久了就会走向法律的终点,受到法律制裁。”一名同学如是说。

  下一步,城北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挥好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辅导员的作用,持之以恒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与团委、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护。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409/t20240904_123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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