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四个强化”持续赋能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西宁中院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以高政治站位、高效率推进,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强化涉企审判执行质效,助力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为西宁市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履职担当压实责任意识
西宁中院党组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关系全局和长远的大事,作为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坚持打好主动仗、下好先手棋。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专项部署,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及时调整和优化中院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提质增效为主要抓手,进一步突出省会法院首位度,发挥省会法院优势、彰显省会法院担当,多点发力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承担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职责。今年西宁中院报送的《变破为立、以破促兴,全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案例成功入选“西宁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十佳典型案例”。
强化破产审判助企“重焕生机”
“该重整案系全国首家上市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协同重整的案件,是建设制造强国背景下通过司法途径为我国钢铁制造业转型发展贡献力量的典型案件,为同类企业化解困境探索可行性样本,为破产审判工作贡献了青海智慧。”这是今年4月29日,西宁中院办理的“西宁特钢及关联企业矿冶科技协同重整案”获得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时给出的权威评价。今年以来,西宁中院坚持倡导契约精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主体,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助力营造可靠交易环境。着力维护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坚持能救则救、当退则退的原则,依法审理了一批破产类案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务包袱沉重、挽救无望的企业,引导其通过规范的破产清算程序清理债务退出市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引导其进行司法重整,以“放水养鱼”“变债为股”等方式助力企业重获新生。
强化产权保护助企创新发展
“这起案件的依法审理打击了盗印图书的违法行为,保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为图书出版印刷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这是今年西宁中院审理的郭某侵犯著作权罪案时一位来自图书出版印刷行业的人士的感言,这也是自实行“三合一”制度以来全市首例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是保护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沿阵地,对于企业来说,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这一核心竞争力。为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激发全民创新活力,今年以来,西宁中院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依法精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严厉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等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侵权源头治理、溯源打击,坚决避免当事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今年以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0件,以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强化善意执行助企纾困解难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执行全过程,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持续推进“交叉执行”“终本清仓”“执源治理”“执破融合”等有机结合,切实把胜诉成果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推动力。在处理涉企执行案件时坚持因案施策,依法运用灵活的策略方法,审慎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减少对企业银行账户的冻结,减少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查封扣押,用善意文明执行来“暖企”。持续推进涉金融案件集中清理,助力优化金融环境。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以和解促和谐,努力促成执行和解。对于一些有发展前景的危困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方式继续破产保护。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作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无旁贷、使命在肩。西宁中院将以坚定的政治担当,笃行不怠、久久为功,多措并举切实发挥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驰而不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为西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势、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08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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