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化争议 定纷止争促和谐

时间:2024-09-12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海西中院审监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上诉案,上诉人向被上诉人给付欠款30000元,以高效司法服务获得当事人点赞。

  

  上诉人童某某与被上诉人李某系亲属关系,二人于2022年3月合伙成立青海某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4月3日童某某向李某出具欠条一份,确认欠付李某青贮草款160000元,以出售该草的实际款支付给李某,后经李某催要已支付121544元,剩余38465元尚未支付。后李某诉至一审法院,一审判决后,童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考虑到双方的亲属关系,承办法官力争在庭前化解矛盾,既为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最大限度缓和双方矛盾。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一方面向上诉人童某某释法明理,希望其能主动还款,另一方面劝说被上诉人李某考虑童某某目前的困难,适当延缓还款期限。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欠款金额及还款日期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092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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