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丨走出“舒适区”,解锁“新标签”——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张新笛
▲张新笛 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
曾经,“北大学子”“高考数学满分”“学习领悟力强”……是张新笛在学生时期的标签。如今,作为丹东市检察院的一名青年干警,张新笛身上有了新的使命和责任。从检三年来,“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丹东市优秀共青团员”“丹东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检察官助理组)”成了她身上的新标签。
作为一个温和沉稳有韧性的公诉新人,从内勤岗位的锻炼,到参与办理大案要案的磨砺,再到各类活动、竞赛的突出表现,她在岗位上一步步稳扎稳打,成为一名既可经风雨,亦不畏骄阳的优秀“95后”青年检察干警代表。
心中有理想,手上有本领
2021年8月,源于对检察工作的憧憬和热爱,张新笛进入丹东市检察院,加入第一检察部这个拥有“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辽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众多集体荣誉的“金牌团队”。在这里,她积极汲取知识养分,用诚恳好学的精神和低调谦虚的态度,迅速融入新的角色。
渐渐地,“聪明细致”“办案领悟力强”“工作上手特别快”也成为她新标签中的一部分。在内勤岗位上的两年,部门负责人称赞她“无论多么复杂繁琐的工作,交给新笛都能井井有条地完成。”因为工作倍受认可,张新笛转正首年的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在刚刚结束的第八届丹东市优秀公诉人竞赛中,尽管是第一次参加竞赛,张新笛仍旧凭借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出色表现,在多轮角逐中脱颖而出,最终获得检察官助理组第一名,并以辩论环节最高成绩获最佳论辩奖,在全省刑事检察“青训营”中获得“优秀学员”称号。
天赋的发扬当然离不开汗水的陪伴,工作不到半年,张新笛参与筹备了一场关于正当防卫案件的公开听证会。“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张新笛体会到了身为国家公诉人的责任与担当。为了实现业务能力的突破成长,她报名参加业务培训,钻研优秀法律文书,认真观察揣摩审讯技巧,下班后还坚持理论学习。不负日积月累,张新笛在汗水的磨砺下渐渐成长。
脚下有泥土,办案有底气
虽然从检仅有三年的时间,张新笛已协助办理了近百起各类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她始终牢记公诉前辈传承下来的“如我在诉”办案理念,发挥青年干警肯吃苦、愿担当的“精气神”,积极参与亲历性审查,努力做法治精神的“践行者”。“较真”成了她在工作上的新标签。
为了解一起杀人案件背后的土地纠纷,她主动到其他单位进行取证,“重返”案发土地现场;就一起30年前的申诉案件,她与检察官到外市实地走访多次,取得相关人员的调查笔录;为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案件,她与清晨的潮水一起到达案发地偏远的海岛;对于事实清楚但定性模糊的案件,她翻阅无数法学书籍寻找答案……在一次次的“较真”中,事实被还原,公平正义在她心中也更加闪亮。
2023年,张新笛参与办理了一起最高检挂牌督办的重大刑事案件,案发当天,张新笛便跟随检察官开展提前介入,多名受害者、多处案发现场给案件办理带来挑战,办案组连续加班奋战,案件被迅速提起公诉,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虽已接受法律的制裁,但被害人家庭的伤痛和损失却难以抹去。为安抚被害人家属情绪,张新笛跟随检察官深入村子、医院等地对受害家庭挨户走访,了解被害家庭诉求,成功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
胸中有丘壑,眼里有光芒
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走下公诉席的张新笛每一次亮相也常常给人以惊喜。从市级宣讲比赛、征文活动的获奖,到被选拔参与丹东市举办的青年干部读书分享会,作为主讲人之一向150余名观众分享自己的读书心得,撰写的稿件被《中国检察官》杂志社转发;从市检察院院史馆解说员,再到被指定为丹东市“青马工程”培训班唯一学员代表在开班仪式上作表态发言……
张新笛充分发挥了自身语言表达及文字功底优势,珍惜着每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从最初理论年会的获奖到辽宁省优秀共青团员的取得,柜子里一点点积攒的荣誉证书也见证着她的成长,“文笔好”“表达能力强”“全面发展”,她努力地走出“舒适区”,实现着自己的“蝶变”。
青春无畏探索,释意迎风前行。作为一名“95后”青年检察干警,张新笛深知,青年不应被“标签”束缚,因此这也成为她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解锁“新标签”的动力。在她看来,能够在热爱的岗位上耕耘收获,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所以更要加倍奋斗,蓬勃成长,向着新目标,勇敢追梦。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dfdt/202405/t20240528_64867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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