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会见出席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各国代表团
9月23日至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期间分别会见出席会议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阿斯兰别克·梅尔哈利耶夫、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扎米尔别克·巴扎尔别科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谢尔穆罕默德·绍希延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巴赫季亚尔·伊斯拉莫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会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阿斯兰别克·梅尔哈利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会见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扎米尔别克·巴扎尔别科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会见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谢尔穆罕默德·绍希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会见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巴赫季亚尔·伊斯拉莫夫。
张军对出席会议的各国嘉宾表示欢迎。他说,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共建“一带一路”的宏伟倡议。十多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从谋篇布局的“大写意”到精耕细作的“工笔画”,取得了实打实、沉甸甸的成就,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2023年5月,中国-中亚峰会举行,举世瞩目、意义重大,引领中国同中亚国家关系迈入新时代。
张军回顾了中国法院与中亚国家司法界友好交往取得的丰硕成果,介绍了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院基本情况,特别是近年来中国法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审判管理等领域进行的一系列探索和成功实践。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对‘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为中国同中亚国家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张军表示,希望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与中亚国家法院共同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坚持多边主义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在共同打击犯罪、解决商事纠纷、保护生态环境、加快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加强务实合作,为中国与中亚国家发展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新疆高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新疆高院党组书记都红岩,最高法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见。(记者:白龙飞 | 摄影:孙若丰)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43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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