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集体、4个人获最高法院表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合肥包河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黄山屯溪区法院黄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少年法庭)荣获“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长王帅、芜湖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郑舒虹(女)、马鞍山雨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潘姝(女)、宿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长王晓红(女)获评“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合肥包河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于1992年,当时在刑事审判庭设立少年合议庭。后于2006年集中管辖合肥市辖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08年,包河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独立建制。2018年,通过深化少年刑事审判改革,集中管辖合肥市所属各区县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20年,包河法院开展综合审判改革,将家事案件纳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受案范围。2021年,包河法院继续深化综合审判改革,将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案件,统归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理。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曾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安徽省优秀审判庭”等多项荣誉。
黄山屯溪区法院少年法庭于2021年3月4日在黄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加挂标识,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切实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先后审结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15件。注重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以及共青团、妇联、学校等搭建桥梁纽带,选聘热心青少年维权事业者担任人民陪审员。法治宣传从娃娃抓起,院长带头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多次邀请学生走进审判法庭旁听庭审。
王帅,男,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长。曾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获评“优秀公务员”,7次获“个人嘉奖”“先进个人”,2次获评“优秀共产党员”,2次获评全国“两会”期间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另被省委党校评为“优秀学员”。一是注重机制建设。撰写《关于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确立引领推动、延伸推动、评估推动等“十二个推动”措施。二是注重犯罪预防。2021年,具体统筹全省法院推出百场公众开放日、百堂法治课进校园的“双百”活动;2022年,具体组织开展百场公众开放日、百堂法治公开课、百场新闻发布会、百人法治宣讲团、百份司法建议书、百位院长进校园的“六个一百”活动。三是注重工作推介。起草安徽高院在全国法院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刑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人民法院报》6次头版报道安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简报》收录安徽少年法庭经验,《少年法庭工作动态》6期刊载安徽做法;《安徽信息·每日快报》2期刊发未成年人审判、反拐专项工作;编报的《安徽高院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获评“2021年度全国法院(百条)优秀信息”。四是注重学习思考。笔耕不辍,先后11次在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征文、学术讨论会、“羊城杯”征文、全面依法治省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征集活动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相继在《理论视野》《税务研究》《人民司法·应用》《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报》等核心期刊、国家级报刊上发表文章20余篇。
郑舒虹,女,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芜湖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少年法庭负责人。她起草并推动芜湖市公检法司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相关问题的规定》,将2006年以来市辖区范围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变更为由各法院少年法庭分别管辖;起草《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细则》等规定,推动未审“三合一”综合审判改革。2019年以来,参与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56件,指导全市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6份,督促20余名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47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进行司法救助200万元,回访帮教50余人次,制定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等文书模板。她兼任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通过编印法治教育手册、指导模拟法庭、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送法进校园、“法治讲堂”“法院开放日”等方式,多渠道宣讲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受众8000余人。2021年,在芜湖市年轻干部政治理论测试中获评“优秀个人”,2022年3月受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
潘姝,女,现任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2021年3月,雨山区法院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实行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通过专门审理涉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变更抚养关系、抚养费、监护权、探视权纠纷和涉未成年被害人的强奸、猥亵儿童、故意伤害等案件,发挥“1+1+1>3”的司法功效。作为少年审判的领头人,潘姝拥有少儿心理咨询师资质,带领少年审判团队探索形成以“心理干预、文化熏陶、多元合力”为基础的,具有“专精特新”区域特色的少年审判模式。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树牢“融情于法、感化挽救”等审判理念,实行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全面保护、延伸保护,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她注重引入心理干预、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色制度,交流研讨校园欺凌、留守儿童、预防性侵害等典型案例,精准地化解矛盾纠纷。潘姝先后获评“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全市法院系统司法宣传先进个人”“雨山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荣誉,还多次获得雨山区委、政府的嘉奖。她所在的家事(少年)审判庭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马鞍山市三八红旗集体”“马鞍山市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雨山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入选2021年最高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动态》,作为“地方经验”加以推广。
王晓红,女,现任宿州中院刑二庭副庭长。自1985年进入法院以来,30多年的审判实践锻造了严谨细致、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2018年至今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81件,先后被评为“优秀法官”“卷烟打假工作先进个人”和“全省优秀女法官”,她所在的部门先后获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一是坚持用敬业自律的初心,当好公平正义“守护者”。王晓红从事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十余年,积极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审判、帮扶、教育工作方法。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一丝不苟地做到庭前开展社会调查、庭中进行法庭教育、庭后耐心回访帮教,共指定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216人次,依法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指派辩护323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档案全部封存。二是坚持用温暖柔情的司法,当好迷途少年“引路人”。注重用柔性司法做好回访帮教工作,与未管所、关工委、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建立联合帮教平台,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不定期开展谈话、走访慰问、赠送书籍等,采取针对性的教育和帮扶措施。她与审判团队先后两次到省未管所对130名服刑未成年犯回访帮教,有关事迹在《人民法院报》上进行刊载。她注重加大司法救助帮困力度,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儿童提供司法救助资金12万元,为其后续治疗、康复提供帮助。三是坚持用丰富多元的载体,当好普法教育“宣传员”。采取“庭审进校园”“模拟法庭”等形式“走出去”,依托法院开放日邀请青少年“请进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六一”、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校、社区、家庭,全面宣传法律知识。主动担任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2018年以来共为 126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课堂教育,被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3/id/71842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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