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征文展播丨热爱与坚持

时间:2024-10-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唱响主题曲 奋进新征程——我身边的检察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中,经评议,共有21篇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现对入围作品予以展播。

  

  18热爱与坚持

  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 陈羽枫

  

  他出生于内蒙古巴尔虎草原,“勤劳”是他的人生底色。2009年他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直到2018年才进入检察系统。2020年,他初步探索检察理论文章写作,2022年开始规范化写作。三年来,多篇文章获奖、被刊发,主持、参与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多个课题,获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理事、内蒙古检察理论调研骨干人才等多项荣誉。他叫陈羽枫,是内蒙古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

  当有检察同仁与陈羽枫探讨起“检察理论调研文章怎么写”的“终极问题”时,他竟不知如何作答。这个问题既复杂又简单,复杂之处在于理论调研方法各不相同,每个人也有不同的写作风格,没有“一招吃遍天下鲜”的“武林秘籍”可供参考。简单之处在于,无论检察理论调研亦或其他文字创作,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动笔去写,即便是天赋异禀者也需要多加练习,而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更需刻苦努力,没有捷径可走。陈羽枫就是这些刻苦努力的普通人中的一员。

  针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进行实证研究

  

  2018年,当陈羽枫考入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时,有人对他而立之年重换赛道的行为表示不理解,他并未急于回答。彼时,铁路案件量大幅萎缩,他在铁检机关参与办案的机会不多,难以接触到更丰富、更复杂的刑事案件,至于立足检察办案实践基础从事理论研究工作,他更未考虑过。2020年,关于危险驾驶罪的争议见诸网络,他对此很感兴趣,开始在业余时间将自己的思考内容加以记录。通过裁判文书网对内蒙古危险驾驶罪裁判文书进行梳理,他发现不仅内蒙古各基层法院之间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不同,即便是同一法院不同法官间的定罪量刑也有很大差异。从中筛选2017年至2019年内蒙古13家基层法院办理的790件危险驾驶判决,对内蒙古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问题开展实证研究,发现危险驾驶罪定罪权力在实质上前移至公安机关的问题,并提出了轻罪化治理思路。回头来看,当初的文字与学术规范相去甚远,思考也不够深刻,但那些简单质朴、充满灵气的想法却误打误撞与如今司法政策以及司法解释的观点不谋而合。动笔的时候是在农历腊月二十三,在庆祝小年的爆竹声中,他一头扎进判例的海洋里没日没夜的遨游,待到文章初稿已成,已经到了次年“二月二”。在庆祝“龙抬头”的烟花中,他干了一大杯啤酒庆祝文章截稿。当家人问及费这么大劲写这种无法定义的东西目的是什么,他沉默了良久。他自己也不清楚到底为什么而写作,只是有想法和见解需要表达。文章一直放在手中不知如何处理,直到2020年7月自治区检察院理论征文,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投了稿。2020年10月,该调研报告获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理论征文二等奖。这是他因文字获得的第一份奖励。当初着手写作的目的很纯粹,就是想用笔去表达、书写,没想到这种无意识叙说却获得如此高规格荣誉,这是从事多年基层工作的他所未曾奢望过的。自此,他开始有意收集热点法律话题,并尝试将自己的想法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一颗想要表达的心埋进现实生活中,静待理想的禾苗破土而出。

  寻找司法实践疑难问题背后的理论渊源

  

  2020年底,他辅助检察官办理一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自己内心对案件的见解与办案检察官不同,却并没有表达意见的机会。对案件的见解一直萦绕在他心间,他查找了一些资料,也咨询了检察官,疑惑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答,反而带来了更多新问题。在这种与传统诈骗犯罪模式、犯罪认定完全不同的新型诈骗模式下,到底是检察官没有意识到共同犯罪问题,还是共同犯罪理论在这种诈骗犯罪模式下发生了某种程度“异化”?这些问题让他夜不能寐。传统共犯理论问题似乎不适于电信网络诈骗,而在实践中,当时铁检机关封闭、匮乏的案例中难以找到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思路,于是他开始将眼光投向拥有丰富判例的裁判文书网。受好奇心的驱使,他利用春节假期,从2020年的3164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抽取310份案件为样本开展实证研究,根据实证分析结果,大胆创新使用“产业链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概念,撰写《产业链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探讨产业链式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共犯及主从犯、罪数形态、罪名认定、法益识别等四个问题。该文章入选中国犯罪学学会第三十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这是他首次在全国性学术团体征文中获奖,激励他在检察理论研究领域继续深耕。2021年4月至2022年2月,被自治区检察院抽调全程参与全区第一批、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2022年,根据借调期间工作实际,撰写《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内蒙古检察人员考核的实践路径》,入选第二十三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

  从内蒙古检察实践出发开展理论研究

  

  “一篇好文章有助于十个案件的办理。要加强对内蒙古检察实践的总结提炼,努力提出具有内蒙古鲜明特点的检察观点、检察理论、检察举措,发出北疆检察的黄钟大吕之声。”李永君检察长在2023年首届“敖包检会”上,为内蒙古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陈羽枫深受鼓舞,开始了规范化写作之路。他意识到一味地追逐热点,可能会影响对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也并不能对内蒙古检察实践带来更大帮助。为此,他将理论研究重点转向内蒙古检察实践,从检察实践“小切口”入手开始写作,撰写背后反映的“大问题”。他与领导、同事合作,收集了内蒙古检察各条线大量实践内容,梳理了条线已有成果材料,立足于检察实际,形成了系列调研文章。围绕内蒙古检察机关针对黄河“几字弯”开展的山林、草原、河湖保护三大生态检察协作行动,撰写《雄浑壮美 九曲安澜:内蒙古黄河“几字弯”的检察治理》,获首届黄河保护法实施检察理论征文一等奖。围绕中东铁路文物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工作,撰写《内蒙古中东铁路文物的检察公益保护路径》,入选最高检“一带一路”论坛论文集,并受邀参会发言。围绕铁路盗窃与侵占争议问题,撰写《铁路盗窃与侵占犯罪界定的反思性重构》,从刑法教义学角度对占有归属问题进行阐释,并对铁路不同空间下占有情况分情况讨论,为解决“侵占与盗窃的关系”难题提供解决思路。面对外界的褒奖和溢美之词,他深深地知道,这些文字实际并非他的“独创”,而是来自于内蒙古检察丰富的实践内容。如果没有内蒙古检察实践的源头活水以及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同事为他提供的写作指导、提供的基础材料,没有本院领导的支持,他根本无法写出这些鲜活的、接地气的文字。新时代新征程,万象更新的内蒙古检察开启跨越式发展新篇章,作为大时代洪流下的小人物,他只是亲历了这段内蒙古检察高质量发展史,并有幸以写作者身份记录了这段历史,鲜花和荣誉源于内蒙古检察,也必然归属于内蒙古检察。

  超越固定模式走理论与实践融合之路

  “严格来讲,这篇文章属于检察机关内部的调研报告,在理论层面还需要提炼”,在一次学术论坛上,嘉宾老师对陈羽枫的一篇实证研究论文的评价直击要害。犀利的点评使他感到醍醐灌顶,逐渐意识到自身文章的理论水平与高校以及外省同仁间的差距。他暗下决心,不能因现有“工作报告”式写作获得了一点微小荣誉而沾沾自喜,应将眼光放长远,心态放平和,躬身于更深层次的理论问题研究中去。“检察理论调研应立足于实践,但必须超脱于实践,提炼出理论内容,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他对自己先前的文章作出了深刻反思。2023年至2024年,他的文章逐渐摆脱纯粹的实证研究或理论探讨模式,尝试立足于检察实际,总结背后反映的理论问题。他依托内蒙古检察文化工作实际,撰写《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塑造以“蒙古马精神”为核心的内蒙古检察文化》,获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征文活动一等奖。围绕公益诉讼立法问题,撰写《行政公益诉讼法律关系检视与立法应对》,获第二十五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三等奖。围绕行政检察中非诉行政执行理论问题,撰写《非诉行政执行裁执分离模式的理据、建构与监督》,获第一届“中国特色行政检察理论研究”联合征文一等奖。同时,为提升自身理论水平,积极参加学界组织的专业学术活动,受邀参加全国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年会,受邀参加全国青年刑法学者实务论坛,作为评议人发言,积极与学界沟通对话,致力于理论与实践交流。

  陈羽枫将个人检察理论研究方向定位于理论与实践交叉融合之路,努力提升检察理论水平,力争写出更多有实用价值的文章。他深知自己并非天赋型写作者,只有付出百倍的努力,才能取得些微进步。“你怎么做到写出这么多文字的?”有人对此表示好奇。“单纯热爱是我恒久坚持的动力,平凡人的坚持往往蓄积着改变的力量”,这是他对入检及坚持写作缘由的回应,也是他为自己职业生涯许下的诺言。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jcwh/202410/t20241008_66759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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